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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黑水浒开始 第13章:夫人看我有些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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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洒家不吃牛肉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5-12-02 17:53:29 来源:源1

第13章:夫人看我有些坏(第1/2页)

老话说得好:一白掩三丑。

况且王禹不仅不丑,还很是俊朗,体魄更是强健,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之前是常年累月的劳作,皮肤略有些黑,整个人看上去……就是不像个读书人。

现在,得了“冰肌玉骨”的天赋,褪去了一层皮肉,露出下方吹弹可破的容颜。

简直活脱脱一个探花郎。

王禹左看看右看看,皮肤很细腻,光泽有弹性,比婴儿还要好,一弹之后,立刻出现个小红印,但瞬间就恢复了原有的白嫩。

但你别他看又白又嫩,其实深藏着爆炸般的力量。

手上一用劲,空气中轻微的一声炸响,好像是琴弦一下崩紧的声音。

随之两只手上的青筋,全部绽了起来,好像密密麻麻的精钢缠绕。

整双手,化为杀人的利器。

‘我倒是成了白面郎君。’

王禹摸了摸滑嫩的面部,突然笑了起来,心中暗忖:

‘掠夺了清风山三废的命魂,获得了他们的修炼天赋,那我不就是取代了他们三个的命数。魔星转世啊魔星转世!我怎么也算个魔星了吧!’

‘天魁星,我王禹当定了。’

“咦!”

李忠敲门进来,打眼一看,就是一愣。

两秒钟这才反应过来,兴奋道:“哥哥怎么变得如此白嫩?可是武学上有了突破?”

“略有所得,只是看上去有些怪怪的,像个娘们。”

“不怪,不怪,哪里像女人了?哥哥如此好相貌,如今又成了个白面小郎君,穿上襕衫,戴上东坡巾,说是个秀才,谁会起疑?”

众所周知,宋朝崇文抑武,不要说秀才了,便是个童生,也极有社会地位。

在大怂读书做官确实好。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宋真宗亲撰的《励学篇》,是每个读书人心中的信念所在。

贞观年间,唐太宗看到新科进士们从端门列队而出时,非常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而大宋,将科举上升到了极致。

与士大夫共天下,可不是一句口号。

东华门唱名者方为好汉!

这是韩琦因为一个小事情斩杀了军中猛将之后,发出的振聋发聩的怒吼!

但问题是,读书救不了天下啊!

读书人的脑袋,也挡不住半兽人的狼牙棒。

“哈哈,虽然我不曾入学,但也识得了字,写得了诗。”

王禹琢磨了一下,颔首道:“那就穿上襕衫,戴上东坡巾。我王禹曾经也是个斯文人。”

这一变白,那最近杀人养成的锐利之气,也隐藏了下去。

任谁一看,也不可能将他和武夫等同起来。

至于这读书人的伪装,却也很必要。

因为只有考上了功名,才有“游学”的资格,才有行走天下的资格。

封建社会,寻常老百姓想出远门,可不简单。

只要是出县,就需要办理正规手续才能动身。

路引这东西,自古便有,在宋朝叫公验。

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目的是什么,带了哪些人哪些物都要写清楚的。

一件事一张公验,不是一个人一张。譬如说赶考带个书童,书童也要写在公验上,不需要单独给书童一张公验。

比如做生意,去几个人、几辆车,做什么买卖,必须详细写明。

有了差错,当地的小吏就有借口捞钱了。

当然,你也可以不要公验,昼伏夜出的赶路,想去哪都行。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稍有不慎可能被官府给抓了,轻的判为流民,脸上烙上金印,扔进厢军。

严重的,当强盗贼人给砍了,报上朝廷领功。

比如那刘唐,酒醉睡在灵官庙中,因为没有公验,就被巡察的都头雷横当贼人抓了起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3章:夫人看我有些坏(第2/2页)

这雷横巡夜结束后,顺路到晁盖庄中暂歇,并将刘唐吊在门房中。

晁盖安排酒食款待,听说捉了一个贼人,便偷偷到门房去看,却得知刘唐是来投奔自己的。

他便让刘唐在雷横面前唤自己为舅舅,假称刘唐是自己多年未见的外甥。

雷横并无怀疑,或者说他给晁天王的面子,当即便将刘唐给放了。

而晁盖也赠以十两花银作为酬谢。

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所以啊!有了功名,那就能满天下的游学,官府不会在这上面压着,远比做生意方便。

‘那就先考个童生。’

王禹暗下决定,随后向李忠道:“我准备明日去一趟清风寨,拜见花知寨,你可愿陪我去一趟?”

“哥哥不嫌弃,俺便扮做小厮陪哥哥去。”

“大可不必,我与那花知寨虽然只有一面之缘,却也知道他是个好汉,不会轻待兄弟的。”

“那……第一次登门不知准备什么礼物为好?”

“我前几日让人带去了一张豹皮一张熊皮,你看我这家中有什么值得当礼物的?所以啊!不必考虑这个了,打些山中的野味就好。”

“哦!那我这就去准备。”

清风寨的“寨”,指的是巡检司寨,并非集镇。因此,“知寨”并非镇长,其实是指巡检。

宋代在诸州险要处置寨,与县同级,以寨官或知寨主管,掌招收士军,教习武艺,以防盗贼。

对于犯罪行为,杖罪以上者解送本州处理,其余的则由知寨决遣。

刘高为文知寨,官居九品,花荣为武知寨,只是个吏。

可别小看了这个吏,这清风寨百里之地,除了刘高,就属花荣权力最大。

只见这清风寨,是个有三百来兵丁的中小型山寨,雄立于险峻的山道中间。

山寨虽小,五脏俱全。

三百余兵丁,再算上家眷,吃喝拉撒,倒是简单,但兵也是人,也有精神和生理需求。

于是在山寨不远处便逐渐有了娱乐性活动场所,再后来,围绕着那片区域形成了集市。

毕竟清风寨还是有些实力的,能够保障一地安全,周围庄子、村落都愿意来这里赶集。

“麻烦壮士通禀,清风村王禹前来拜见花知寨。”

说罢,往守门的寨兵手里一塞,是颗沉手的银豆子。

寨兵刚想驱离,见他如此上道,当即露出了笑脸:“好说好说,只是花知寨日理万机,正在校场上训练士卒,可不一定会来见……咦!”

他看清楚了李忠手里拿着的虎叉,脸色一转道:“原来是清风村捅杀锦毛虎的好汉,花知寨有过交代,你在此等着,我去通禀。”

“麻烦壮士了。”

就在等候之际,一美妇迎面走来,身后跟着个怀抱绸缎的侍女。

王禹认得清楚,那正是刘高的娇妻。

当日她一身孝服跪在刘员外的棺椁前,端的是让人又沟沟又丢丢。

此刻,却是一身家常的银红斜襟软绸袄儿,配上青缎子坎肩儿,底下系着条白绫细褶罗裙,头上插着根碧玉发簪。

一张鹅蛋脸盘子,略施粉黛,虽称不上绝色,但圆润丰挺,细腰长腿,踱步间尽显成熟妇人特有的沉甸甸风情。

有诗云:

不施脂粉,自然体态妖娆;懒染铅华,生定天资秀丽。

云含春黛,恰如西子颦眉;雨滴秋波,浑似骊姬垂涕。

王禹打量了一眼,正正好与她四目相望。

很显然,她也很好奇,怎寨子里来了好标志的少年郎。

看那模样,想来必是个饱读诗书的读书人,虽然穿着略显寒酸,但肌肤如玉,哪有劳作的痕迹。

简直恨不得当即搂在怀里,好好疼爱一番。

想到这里,刘夫人心中就像猫抓的一样。

那刘高本就是银样镴枪头,最近又要守孝,虽然酒肉不禁,但还是一月都没碰她。

久旱之下,内心的躁动何其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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