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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媚娘改唐史 第238章 置倭岛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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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鹰览天下事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6-01-29 19:08:13 来源:源1

第238章置倭岛都督(第1/2页)

天武天皇(现称倭国王)递上降表,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那只是一场盛大仪式,一份书面承诺。如何将军事胜利转化为稳固有效的统治,将倭国这个桀骜不驯的岛国真正纳入大唐的掌控,才是远比战场厮杀更复杂、更考验智慧与耐心的任务。李瑾深知,征服易,统治难。尤其是面对一个孤悬海外、语言文化迥异、地形破碎、豪族林立的地方,直接设立郡县、派流官治理,不仅成本高昂,而且极易激起持续的、难以扑灭的反抗,将唐军拖入治安战的泥潭。

羁縻,是唐朝处理边疆和归附少数民族政权的成熟政策。其核心在于“因俗而治”,承认地方首领的世袭统治权,保持其原有的社会结构和风俗习惯,但必须接受唐朝的册封,奉大唐正朔,定期朝贡,并在军事、外交上服从中央调遣。这种方式成本低,阻力小,能有效维持边疆稳定,并将这些地区逐步纳入中华文化圈。

对倭国,李瑾打算采取一种更为深入、控制力更强的“羁縻-都督府”复合模式。在保留倭国原有统治架构(倭国王及其朝廷)作为民政象征的同时,设立一个权力极大、由唐人担任的“倭岛都督府”,总揽军政、监察、外交、重要资源开采等核心权力,形成事实上的“二元统治”,最终目的是将倭国彻底改造为一个唯大唐马首是瞻、资源可控、战略可靠的海外藩屏和前进基地。

奈良城(唐军已正式将其改回原名“藤原京”,以示对倭国旧制的否定,但为叙述方便,仍称奈良)原太政官署,如今的大唐征东元帅行营,成了新政令的制定中心。李瑾召集了何迦楼、金仁问、随军文吏、以及少数经过甄别、表现合作且通晓倭国事务的降倭贵族(如曾作为遣唐使、对唐文化有亲近感者),连续数日闭门商讨。

“羁縻之要,在于分而治之,以夷制夷,更要抓住命脉。”李瑾指着墙上新绘制的倭国全图(依据倭人献上的旧图及唐军探查补充绘制),对众人阐述他的构想。

“其一,分权。倭国旧制,权力过于集中于畿内贵族,尤以藤原氏为甚。此番藤原不比等虽逃,其族势力犹在。我等当扶植其他势力,如苏我氏残支、地方有影响力的国造(地方豪族)、甚至部分佛寺势力,使其相互制衡。倭国王(天武)一脉,可暂且保留,以为象征,但其子嗣、近支,必须入质长安,其本人亦需在适当时机‘请旨’移居洛阳‘颐养’,使其远离倭国权力中心。”

金仁问对新罗内部倾轧和倭国政治素有了解,点头道:“大帅明鉴。倭国贵族,内斗不休。可效汉武推恩之策,明升暗降,分化其领地、部民。对恭顺者,许以唐官虚衔、贸易之利;对首鼠两端者,以兵威震慑;对冥顽不灵者,则借‘平叛’之名,以雷霆手段除之,其地或设军镇,或分赏有功归顺之豪族。”

“其二,控军。”何迦楼接口,手指划过本州、九州、四国之间的海域,“水师乃我立足之本。当在九州博多津、本州难波津、四国屋岛(后世高松附近)等要害之处,建立永久性水师基地,常驻精锐战舰,控制航道,震慑不轨。倭国原有水军船舰,一律销毁或征为商用,禁止其再造大船。陆上,于畿内、九州、本州关东等要地,设立军镇,驻屯我唐军精锐,以为威慑。倭国旧有军团、贵族私兵,除少量维持地方治安者,余者尽数解散,兵器甲仗,集中收缴管理。”

“其三,掌财。”李瑾点向地图上几个被特别标记的区域,那是从投降贵族和僧侣口中拷问出的、已知的主要金银矿藏地点,“倭国贫瘠,然多金银。其佐渡、石见、甲斐等地,皆有富矿。此乃其命脉,亦是我大唐此番用兵所耗之补偿,未来控制其国之锁钥。当立即派遣精干吏员,由工兵及格物院匠师(随军带有勘矿工匠)护送,前往勘察,设立矿监,招募当地民夫,以我唐法、唐技开采。所得金银,大部输送洛阳,小部留作驻军及行政开支。此为其战争赔款之主要来源,亦是我羁縻其国、笼络本地合作者之资源。”

“其四,通文教,定法统。”随军主簿,一位出身弘文馆的学者补充道,“倭国文字、衣冠、制度,多仿我唐,此乃羁縻之利基。当勒令其国,公文、典籍、科举(若有)、官方礼仪,必须全用汉文、汉字。鼓励倭国贵族子弟入长安国子监、太学就读,习儒经、明礼法。其国中,可设‘唐学所’,教授汉文、儒学、算学。久而久之,其精英必以通汉学为荣,心向大唐。其国史书,需由我唐官审定,去除僭越之语,申明永为唐藩之義。其神道教、佛教,可暂不干涉,然其寺田、僧兵需加限制,其领袖需受唐官敕封或认可。”

李瑾赞许地点头:“诸位所言,皆中肯綮。可依此拟定《倭岛羁縻敕令》,详列条款。然,徒法不足以自行。需有一强有力之机构,总揽执行,监察各方。故,本帅意,奏请朝廷,于此处设立‘倭岛都督府’。”

他站起身,走到地图前,手指重重点在奈良的位置,但随即又移向靠近海岸的难波津(大阪):“都督府驻地,不设在奈良这旧都。奈良乃倭国旧势力盘踞之地,关系错综复杂。当设于难波津!此地濒海,便于与我水师联络,交通便利,亦远离旧贵族之窠臼。以难波津为基,兴建新城池、港口、官衙、仓廪,名为‘镇倭城’!倭岛都督府,便设于镇倭城内!”

“都督一职,权柄极重。总揽倭岛(包括本州、九州、四国及附属岛屿,虾夷地暂不置)一切军政要务,掌驻军、巡海、勘矿、征粮、监察官吏、审理要案、对外交涉之权。倭国旧有之太政官、国司、郡司,其政令需经都督府核准备案,方可行之。倭国王之政令,无都督府副署,不得出王宫。都督有专断之权,可先斩后奏!”

“首任倭岛都督……”李瑾目光扫过帐中诸将,最后落在金仁问身上,但随即微微摇头。金仁问虽熟悉倭情,但毕竟新罗王子身份特殊,用其安抚九州尚可,总督全倭则易生嫌隙。他又看向何迦楼,何迦楼是水师名将,但治理地方非其所长。他心中已有计较,但此时不必明言。

“都督人选,需稳重干练,通晓政务,熟稔边事,更需忠心不二。此事,本帅将专折奏明圣上与天后,请朝廷简派重臣。在新都督到任前,暂由本帅兼领都督事,以行军司马府兼理都督府政务,何总管总督水师及海防,金安抚使(金仁问)仍理九州民政,并协理本州招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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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李瑾继续道,“于九州博多设‘镇西军府’,于本州东北陆奥(后世仙台一带)设‘镇东军府’,于四国设‘南海军府’,皆受倭岛都督府节制,分辖各地驻军,镇压不轨,开拓疆土(尤其是虾夷地)。”

一套融合了羁縻政策、军事控制、经济掠夺、文化同化的完整统治蓝图,在李瑾和其幕僚的商讨中逐渐清晰。这不仅仅是战后的权宜安排,更是意图从根本上改造倭国,将其牢牢绑定在大唐的战车之上。

麟德八年九月,经过一个多月的筹备和威逼利诱下的谈判(主要对象是那些希望在新秩序下分一杯羹的倭国贵族),《大唐皇帝敕令:置倭岛羁縻都督府及善后事宜条陈》(简称《倭岛羁縻敕令》)正式以李瑾的名义颁布,并快马送往洛阳,请皇帝、天后用玺批准。同时,在奈良及各地以汉、倭两种文字张贴告示,晓谕全倭。

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政治架构:

1.去倭国“天皇”号,复称“倭国王”,由大唐皇帝册封,世袭罔替,然其废立需经大唐核准。

2.倭国王仍居奈良旧宫,保留象征性礼仪职能,可设简化之朝廷(去“太政官”等僭越名号,改称“王府”),处理日常琐碎民政,但其所有政令,须经“倭岛都督府”核准用印,方为有效。

3.设“倭岛都督府”于难波津(即刻动工兴建镇倭城),总揽倭岛全境(本州、九州、四国等)军政、监察、外交、矿务、贸易、司法要务。都督由大唐皇帝直接任命,通常由宗室、重臣或心腹大将担任,权力极大。

4.倭国旧有行政划分(国、郡、里)暂予保留,其国司、郡司等地方官,经都督府审核后,可酌情留任或更换,但需接受都督府派出的“巡按使”、“监察使”监督。重要地区、港口、矿场,由都督府直接派官管理。

二、军事控制:

1.解散倭国原有中央及地方常备军(“军团”),贵族私兵严格限制数量并登记在册,不得拥有弩、甲、战马等重装备。

2.于难波津(都督府驻地)、博多津(镇西军府)、陆奥(镇东军府)、屋岛(南海军府)建立四大水陆军基地,常驻大唐水师战舰及陆军精锐,由都督府直辖。

3.倭国各战略要地,分驻唐军,归各军府节制,负责震慑地方、清剿残匪、维护商路。

4.倭国不得自造大型战船,所有海防、缉私由大唐水师负责。

三、经济命脉:

1.倭国所有已发现及未来发现之金、银、铜、铁等矿藏,皆为“天朝国有”,由都督府下设“矿监司”统一勘察、开采、冶炼。所得矿产,按定额上缴国库,余者可用于当地驻军开支及支付战争赔款。

2.倭国每年需向大唐缴纳定额“助军粮饷”(实为赋税),以粮米、布匹、海产、木材等实物或折银缴纳。

3.开放博多津、难波津、松山(四国)等指定港口为通商口岸,设市舶司,由唐人管理,征收关税,管理大唐与倭国、以及倭国与朝鲜半岛、琉球等地的贸易。鼓励唐商前来贸易、开矿、置业。

4.战争赔款(金银铜铁粮等)分期缴纳,由矿产出产优先抵偿。

四、文化法制:

1.倭国官方文书、典籍、教育,必须使用汉文汉字。设“唐学所”于奈良、难波等地,教授汉学,选拔优秀倭人子弟入长安学习。

2.倭国律令,需参照《唐律疏议》进行修订,去除不合大唐礼法之处。重大案件、涉及唐人或重要人物的案件,由都督府司法参军审理。

3.佛教、神道教可继续存在,但其寺社土地需登记造册,缴纳赋税,僧兵解散,其高级僧职任命需报都督府备案。

五、人质与监控:

1.倭国王需遣亲子、弟侄等近支宗室十人,藤原、苏我、橘、物部等大姓嫡子各若干,即刻启程赴长安,入国子监“学习”,实为人质。

2.各地方豪族、国司,亦需遣子或重要亲族至奈良或难波,名为“入仕都督府”,实为质子。

敕令一出,倭国上下再次震动。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条款之严苛、控制之深入,仍让许多心存侥幸的贵族倒吸凉气。这几乎彻底剥夺了倭国的独立地位,将其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命脉全部交由唐人掌控。然而,在唐军驻军的刀锋和“霹雳”的阴影下,无人敢公开反对。那些早早投靠唐军的贵族,则暗自庆幸,并开始盘算如何在新体系下谋取更多利益。

李瑾雷厉风行,不等洛阳回旨(以他对武媚娘的了解,深知此事必准,且会大力支持),便开始推行。任命随军文官暂摄都督府各曹参军,开始接收倭国图籍、户籍,清点府库,遣散旧军,收缴武器。同时,派兵护送矿监司官吏和匠人,前往石见、佐渡等已知大型银矿、金矿所在地,进行初步勘察和接管准备。镇倭城的营建,也在难波津紧锣密鼓地展开,大量倭国民夫被征发劳作。

奈良的倭国王“朝廷”,则在一片愁云惨淡中,开始了向“王府”的转型,权力被极大架空,形同虚设。天武天皇(倭国王)本人,在得知自己数名儿子和弟弟将被送往长安为质后,更是大病一场,深居简出。

“倭岛都督府”的建立,标志着大唐对倭国的统治,从一个军事占领的临时状态,开始向一个制度化、长期化的羁縻统治体系转变。倭国,这个曾试图与大唐分庭抗礼的东海岛国,自此被正式套上了枷锁,其命运与大唐帝国深深绑定。而大唐的海洋**,也因这个东海跳板的稳固,而变得更加清晰和迫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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