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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媚娘改唐史 第346章 国际大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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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鹰览天下事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6-02-21 07:47:06 来源:源1

第346章国际大商战(第1/2页)

广州,大唐南疆最重要的贸易门户,珠江口帆樯如林,汇聚着来自波斯湾、印度、南洋乃至更遥远国度的海舶。这里不仅是丝绸、瓷器、茶叶流向世界的起点,也是金钱、货物、信息、乃至不同文明暗中角力的前沿。当“外汇兑率牌”在广州市舶司衙署外和新建的“大唐皇家银行广州分号”门前挂出,当市舶使宣布官府抽解、博买等事务“优先、鼓励乃至逐步强制使用大唐通行宝钞,或按官定汇率折算金银外币”时,这个古老而繁忙的港口,并未立刻掀起轩然大波,却如同投入滚油的冰块,在看似平静的海面下,激起了复杂而剧烈的反应。

第一轮博弈:观望、试探与软抵抗

最初的反应是普遍的怀疑和谨慎的观望。蕃商,尤其是那些控制着东西方大宗贸易、资金雄厚的阿拉伯、波斯大商人们,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新规矩,本能地皱起了眉头。他们习惯了用成色稳定的第纳尔金币、迪尔汗银币,或者直接以金银锭、优质丝绸、香料等实物进行交易,对大唐境内日益混乱的铜钱尚且避之不及,更何况是闻所未闻的“纸钞”?

“用纸换走我的真金白银?”一位名叫伊斯玛仪的大食珠宝商,在蕃坊的私人会所里,对几位同乡摇头,“大唐的官员莫不是疯了?还是觉得我们来自沙漠的人,头脑也像沙子一样简单?我宁愿用十枚第纳尔换一件上等越窑瓷,也不愿用它们换一百张不知所谓的纸,哪怕那纸上画着龙。”

“可是,伊斯玛仪兄弟,”另一位从事香料贸易的波斯商人阿尔达希尔相对谨慎,“市舶司的税吏态度很坚决。我那船**,他们坚持要按那个‘汇率’,将我支付税款的金币折算成宝钞数额,然后让我用宝钞纳税,或者用等值金币按那个比率折算……虽然目前还说‘鼓励’、‘优先’,但看那架势,恐怕很快就是必须了。而且,何记、广利昌这几家和我们做惯了生意的大唐丝绸商,也透出口风,说以后大宗交易,用宝钞结算可以给些折扣。”

“折扣?”伊斯玛仪嗤笑,“阿尔达希尔,我的朋友,折扣的诱惑,比得上我们手中沉甸甸的第纳尔可靠吗?一张纸,今天能换一匹绢,明天大唐皇帝一道诏令,或者那个什么‘银行’关了门,它就是废纸!金银,无论走到哪里,无论何时,都是金银!”

这是大多数蕃商,特别是实力雄厚的大商人的普遍心态。他们拥有跨越国界的商业网络,对货币的价值有着近乎本能的警惕和挑剔。大唐铜钱的贬值他们已经领教,对凭空出现的纸币,他们抱以极大的不信任。最初的应对策略是“软抵抗”:在必须与官府打交道时(如纳税),他们不情愿地按官定汇率兑换少量宝钞,但尽可能用带来的金银支付。在与民间商人交易时,则明确拒收宝钞,坚持使用金银、绢帛或以货易货,并试图利用部分唐商对新币种同样心存疑虑的心理,压低宝钞计价货物的价格,甚至散布“宝钞即将作废”、“朝廷缺钱,滥印纸钞”等谣言。

然而,大唐朝廷,或者说以李瑾为首的改革派,对此并非没有准备。针对蕃商的疑虑,广州分号在市舶司的配合下,推出了几项针对性措施:

第一,强化兑换信用。银行分号的金库(实为加固的市舶司库房一部分)有意“偶然”地让前来办理业务的蕃商代表,“瞥见”里面堆叠整齐的金铤、银锭和串好的足色开元通宝。并公开承诺,任何持有大唐通行宝钞者,无论中外,皆可于广州、扬州、长安、洛阳四地指定机构,随时足额兑换金银或铜钱,绝无拖延克扣。初期,甚至对大宗兑换给予象征性的“汇兑补贴”(如免除火耗)。

第二,利益引导。对遵守规定、积极使用宝钞进行大宗进出口贸易的蕃商,市舶司给予“抽解优惠”(即降低关税税率)、优先验放货物、提供更好的仓储保管服务等实际好处。同时,由官方暗中协调几家与朝廷关系密切的、信誉卓著的大唐商号(如广州的“南海记”、扬州的“江淮货栈”),在与蕃商交易时,对使用宝钞结算的订单,给予明显的价格折扣或优先供货权。例如,一船生丝,用金银交易是一个价,用宝钞结算则是另一个更优惠的价。对于利润微薄、竞争激烈的行业,这几分折扣往往能决定生意的成败。

第三,提供“汇兑便利”的承诺。银行分号宣布,蕃商可以将暂时不用的宝钞,存入银行开设的“蕃商专户”,不仅给予保管,还承诺下次来唐贸易时,可凭存单在任意通商口岸支取,并免收保管费,甚至象征性支付一点“仓储利息”。这解决了蕃商携带大量金银长途贸易的风险和成本问题,虽然利息微乎其微,但其体现的“服务”理念,对见多识广的大商人来说,具有一定吸引力。

第二轮博弈:分化、套利与地下钱庄

软抵抗的效果,在利益分化和官方组合拳下,开始松动。并非所有蕃商都像伊斯玛仪那样资本雄厚、可以完全无视官方引导。许多中小蕃商,本钱有限,对关税优惠和唐商的价格折扣更为敏感。当他们发现,用宝钞结算确实能省下一笔可观的费用,而且宝钞在广州、扬州几个主要唐商那里确实能买到紧俏货物(尤其是质量有保证的官方特许出口商品)时,便开始有人小心翼翼地尝试。

一个名叫辛格的天竺商人,在比较了用第纳尔和用宝钞购买一船瓷器的成本后,发现后者能便宜近一成。他咬牙将部分金币兑换成宝钞,完成了交易。当他把精美的瓷器运回天竺,获利颇丰后,第二次来时,便主动兑换了更多宝钞。他的例子在中小蕃商中悄悄流传。

然而,更大的波澜来自大商人的“金融套利”行为。伊斯玛仪这样的巨商,很快发现了新规的“漏洞”。官定的汇率,虽然参考了市场,但毕竟相对固定,而不同港口之间,甚至同一港口不同时间,由于信息差和资金流动,实际的金银与宝钞、宝钞与铜钱、乃至宝钞与货物的比价,存在微小的波动。一些精明的阿拉伯和犹太商人(他们尤其擅长金融),开始利用这些波动进行套利。

例如,他们发现在扬州,由于本地商人更习惯用铜钱和白银,对宝钞接受度略低于广州,因此宝钞对白银的实际购买力(即隐形汇率)略低于官方牌价。于是,他们便用白银在广州按官价兑换宝钞,然后迅速将宝钞带到扬州,购买丝绸等货物,或者按略低于官价但高于广州实际购买力的价格,将宝钞卖给急需用其纳税或与官府交易的扬州商人,换回白银,赚取差价。虽然单次利润不高,但资金量大、周转快,累积起来相当可观。

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在利用不同市场间的价差进行投机,短期内甚至“帮助”了宝钞在扬州地区的流通(因为他们带来了宝钞供给),但长远看,干扰了官方试图稳定汇率的努力,也引起了李瑾的警惕。他意识到,必须建立更灵活、更贴近市场变化的汇率微调机制,并加强各口岸银行分号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资金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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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的挑战来自地下钱庄和旧有兑换网络的反弹。在广州、扬州等港口,早已存在由地方豪强、藩镇背景势力甚至与蕃商有勾结的官员支持的地下钱庄和兑换网络。他们原本利用铜钱混乱、金银走私、高利贷和操纵兑换比率牟取暴利。大唐皇家银行和外汇管制,直接触动了他们的核心利益。他们开始暗中抵制,拒绝处理与宝钞相关的业务,甚至故意散布谣言、抬高金银黑市价格、打压宝钞的实际兑换率,并试图与不满的蕃商勾结,进行“地下结算”,即避开官方渠道,直接用金银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交易,逃避税收和监管。

第三轮博弈:制裁、博弈与长安的暗流

对此,朝廷的反应迅速而强硬。在武则天授意下,市舶司和当地官府联合,开展了一次针对“私相交易、规避官定钱法”的专项打击。数个与蕃商勾结、进行大宗地下金银交易、拒用宝钞的本地商号和地下钱庄被查处,主事者下狱,财产没收。同时,对查实刻意拒用宝钞、参与黑市交易的蕃商,予以罚款、货物暂扣、乃至限制交易、驱逐出境的处罚。朝廷明确传递了一个信号:在大唐的地盘上进行大宗贸易,必须遵守大唐的新钱法规矩。

这一强硬举措产生了震慑效果。许多蕃商,特别是那些在唐有固定产业、长期经营的大商人,不得不重新权衡利弊。与官府对抗的风险和成本,开始超过使用宝钞带来的些许不便和风险。

就在广州、扬州的博弈进入僵持与试探阶段时,来自更遥远西方的压力,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传导到了长安。

几名持有拂菻(拜占庭帝国)皇室或元老院背景的商人代表,在鸿胪寺官员的陪同下,正式向朝廷提出“交涉”。他们以近乎傲慢的语气,质疑大唐的新钱法,特别是强制或变相强制在对外贸易中使用宝钞的条款。他们认为,这损害了“自由通商的原则”,并且对拜占庭帝国声誉卓著的“诺米斯玛”金币构成了“不公正的歧视”(因为官定汇率并未给予诺米斯玛金币与其含金量完全相符的、他们认为应有的“崇高地位”)。他们甚至暗示,如果大唐不调整政策,可能会影响两国间的“友好关系”和丝绸等奢侈品的稳定供应。

这背后,显然不仅仅是几个商人的抱怨。拜占庭帝国与阿拉伯帝国正在争夺东西方贸易控制权,对大唐的任何政策变动都异常敏感。他们担心大唐通过宝钞和汇率,逐步掌控贸易金融主导权,进而影响定价权和贸易流向。此次“交涉”,既是试探,也是施压。

消息传到“钱法革新事务筹办处”,气氛凝重。与地方豪强、走私商人乃至阿拉伯商人的博弈,尚在可控范围。但牵扯到另一个强大帝国,事情就复杂了。

“拂菻人这是借题发挥,”一位户部官员愤愤道,“他们的金币成色近年也有所波动,何来‘歧视’之说?分明是见不得我朝掌控贸易金融之利!”

“其心可诛,”另一人接口,“然则拂菻确乃西陲大国,其金币在西域乃至天竺都广为流通。若其当真联合大食商人,共同抵制我宝钞,甚至在其势力范围内拒收我丝绸瓷器,恐生事端。”

李瑾沉吟良久。他知道,真正的“国际大商战”此刻才拉开序幕。这不再是简单的商业纠纷或金融套利,而是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博弈。拜占庭和阿拉伯商人,很可能已经私下有所串联。

“避其锋芒,分化瓦解,以利诱之,以势迫之。”李瑾缓缓说出十六字方针。“拂菻商人所求,无非利益与体面。我们可以稍微调对诺米斯玛金币的官定汇率,给予其略优于市价的‘优待’,以全其颜面。同时,可与其大商团秘密接触,承诺若其带头使用宝钞进行大宗采购,可在抽解、货源、乃至特定商品的专卖权上给予特殊优惠。此谓‘以利诱之’。”

“对于大食商人,”李瑾继续道,“他们并非铁板一块。有伊斯玛仪那样的顽固者,也有辛格那样的务实者,更有阿尔达希尔那样的观望者。我们要重点拉拢那些与朝廷关系尚可、在蕃商中有影响力的中间派。可以授权广州分号,与几个有实力、信誉好的大食商团,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以相对稳定的宝钞价格,锁定未来一两年部分紧俏商品(如顶级丝绸、官窑瓷器)的供应。这对追求稳定利润的大商人来说,具有极大吸引力。当他们与我们的利益深度绑定,自然成为宝钞的拥护者和推广者。此谓‘分化瓦解’。”

“至于‘以势迫之’,”李瑾目光转冷,“要让他们明白,在大唐的疆域内进行贸易,就必须遵守大唐的规矩。鸿胪寺可以明确回复拂菻使者:大唐新钱法,旨在规范贸易、便利商贾、稳定币值,对各国商人均一视同仁。诺米斯玛金币汇率,乃根据其成色、重量及市价公允而定。若拂菻商人觉得不便,大可继续使用金银交易,但朝廷规定的税收优惠、通关便利等,则与使用宝钞者无缘。同时,可私下放出风声,朝廷正考虑与某些‘更友好’的商团(比如波斯的,或者天竺的)建立更紧密的贸易伙伴关系。”

这是一场综合了金融手段、商业谈判、外交辞令乃至战略威慑的复杂博弈。李瑾深知,宝钞的国际化之路注定荆棘密布。国内反对派在盯着,藩镇势力可能暗中作梗,国际商人精明而贪婪,外部帝国虎视眈眈。任何一步失误,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甚至导致宝钞信用在国内外的崩溃。

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当第一张“外汇兑率牌”挂出,当朝廷决心从蕃商手中收回部分金融主导权时,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就已经打响。长安筹办处的灯火常常彻夜不熄,信使带着最新的市场动态、蕃商反应、汇率建议,频繁往返于长安、洛阳、扬州、广州之间。

广州港的夕阳下,伊斯玛仪看着码头上忙碌的、开始尝试用宝钞结算的同胞,眉头紧锁。阿尔达希尔则拿着与“南海记”新签订的、以宝钞计价的生丝契约,反复计算着其中的利弊。而在遥远的君士坦丁堡,拜占庭的财政官员,也正仔细研读着来自东方的商人们关于“大唐纸钞”的详细报告,眼中闪烁着警惕与算计的光芒。

货币的战争,无关刀剑,却同样惊心动魄,其影响,或许比任何一场真正的征服都要深远。李瑾站在长安筹办处的窗前,望着西沉的落日,知道更严峻的考验,或许还在路上。蕃商们的妥协、试探、套利乃至联合抵制,都只是前奏。真正的风暴,可能来自于内部,来自于那些担心宝钞威胁其铸币暴利、金融特权的庞大利益集团,他们与国外势力勾结的时刻,或许不远了。而下一场危机,很可能就从看似最坚不可摧的环节——兑换信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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