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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双穿:李二看着福建舰流口水 第150章 能干的魏王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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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冰箱吐泡泡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6-02-07 19:23:42 来源:源1

相较于材料所的烈火烹油和轻工所的大兴土木,负责油墨研发的「精化科」则显得安静许多。

这个小组人最少,只有两位从宫中请来的,世代负责制作御墨的墨官。

偏殿内,两名墨官正展示着他们的得意之作——一锭「龙香剂」,墨身漆黑,隐有光泽,凑近一闻,还有一股淡淡的麝香气息。

「豫王殿下,魏王殿下,此乃小人监制之上品松烟墨。」

一位姓张的墨官恭敬地介绍道,「墨,自古便为文房之首。其制法,讲究甚多。我等所用之烟,取黄山顶上之古松,断其枝,燃之取烟。其烟,需在密不透风之帐中,静置三日,待粗者沉,方取其上最细之浮烟,此为顶烟。」

「此烟一两,值银三钱。后以三蒸三晒之上等牛皮胶,和以麝香丶冰片等十数种珍贵药材,由壮汉持万斤铁锤,反覆捶打三万六千次,方得此锭。其质,细腻坚硬;其色,黝黑有光;其香,清心安神。」

他说的每一个字,都透着一股浓浓的自豪感。这繁琐的工艺,代表着大唐制墨技术的最高水平,是文人雅士梦寐以求的珍品。

李泰听得咂舌不已,他虽然是大唐有名的才子,对文房四宝也颇有研究,但也委实没有去具体了解过制作方法。

李越听完,却不置可否。他拿起那锭龙香剂,对一旁的李泰说:「青雀,你觉得,这东西能用在咱们的活字上吗?」

「这……」李泰挠了挠头,他之前没细想过这个问题。他让人取来一块刚铸好的铅活字和一碗清水,张墨官亲自上前,将那锭名贵的墨在水中研开,小心翼翼地用刷子涂在活字上。

结果,尴尬的一幕发生了,水性的墨汁,在光滑的金属表面根本无法附着,自动收缩成了一个个小水珠,丑陋地挂在上面。

「这……这如何是好?」张墨官的脸色瞬间变了。

「张师傅,不必惊慌。」李越安慰道,「你的墨,是为纸笔书画而生,而我们现在要的,是一种为机器而生的工具。」

他话锋一转:「现在,我们要抛弃过去的制墨之法。」

李越走到一张桌案前,上面摆放着几样东西:一盏装着桐油的油灯,一个白色的瓷碗,一小罐粘稠的丶经过初步熬煮的亚麻籽油。

「你们看。」李越点燃了油灯,但故意将灯芯调得极小,使其燃烧不充分,冒出一股细细的黑烟,他将白瓷碗倒扣在火焰上方。

「这,便是『油烟』。」李越用指尖轻轻刮下一撮粉末,在A4纸上轻轻一抹,留下了一道比张墨官的松烟墨黑亮数倍的痕迹。「同样是烟,烧油得到的烟,其颗粒,比烧松木的烟要细小十倍,色泽也更黑,这,才是我们制作颜料的完美基材。」

两位墨官看得目瞪口呆,他们制了一辈子墨,竟不知最上等的烟,并非来自名贵的古松,而是来自这平平无奇的灯油。

「有了最好的颜料,我们还需要最好的胶。」李越指着那罐粘稠的胡麻籽油。(亚麻在唐朝称之为胡麻)

「但我们不再用牛皮胶,我们要用油本身,来做胶!」

他转向李泰,笑道:「胖雀,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高分子聚合反应』吗?」

李泰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王兄是说,加热能让一些东西的……嗯……『分子』,手拉手连在一起,变成更长更黏糊的东西?」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李越赞许道,「这种亚麻籽油,或者桐油,属于干性油。经过文火慢慢熬煮,它的内部就会发生这种手拉手的变化,从稀薄的液体,变成粘稠的丶能拉出丝来的炼化油,这种油,就是我们油墨的灵魂,我称之为连结料。」

「然后呢?」李泰追问道。

「然后,就简单了。」

李越打了个响指,「把最新鲜丶最细腻的油烟粉末,趁热混入到这锅连结料里,不停地搅拌丶研磨,让每一颗油烟颗粒都被粘稠的油紧紧包裹。」

「如此制成的,便是全新的印刷油墨!」

李越的眼中闪烁着光芒,用一种极具煽动性的语气描绘道:

「拥有恰到好好处的黏度,能用滚筒均匀地附着在金属活字上,而不会流淌到凹陷处!」

「色泽黑亮,能将字迹最细微的笔锋,都完美地转移到纸张上!」

「乾燥之后,将与纸张纤维融为一体,形成一层防水的保护膜,字迹百年不褪,遇水不化!」

「青雀,油墨之事,也交由你与两位师傅共同研制。你们的任务,就是找到油烟的采集纯度丶炼化油的熬煮火候,以及二者混合的最佳比例!这锅油,关系到我们整个印刷大业的成败,是全村的希望!能不能行?」

「王兄放心!」李泰被说得热血沸腾,合金活字和油墨我一定全弄出来!」

至此,活字丶新纸丶油墨,三路大军齐头并进。

整个掖庭宫,这座昔日见证了无数幽怨与悲戚的宫殿,如今却变成了大唐第一个工业试验区。

正当李越沉浸在这股开创历史的豪情之中时,王德却迈着小碎步,一路小跑了过来,脸上带着一丝神秘又讨好的笑容。

「殿下,殿下,大喜,大喜啊!」

「咋了?老王,我这科学院刚开张,你倒先来讨彩头了?」李越打趣道。

「哎哟,我的殿下,这可比科学院开张的喜事,更贴您的心呐!」王德从袖中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封信函,那信封是用上等的粉色薛涛笺,封口处还有一小片被仔细压平的枫叶,散发着淡淡的雅香。

「这是……郑家姑娘托宫里的姐妹,辗转送到老奴手上的。」

李越的心猛地一跳,连忙接过信函。他拆开信封,展开信纸。只见娟秀的簪花小楷,跃然纸上,字迹清丽,又带着一丝傲骨,一如其人。

信中并未有多少言语,通篇写得极为含蓄:

「闻郊外曲江枫林已然如火,秋色已阑,然此等景色,若无佳句以配,岂非憾事?忆昔日太液池畔,殿下珠玉在前,至今馀音绕梁,小女不才,欲于三日后携侍婢前往一观,不知殿下届时可有闲暇,亦往彼处一行,以慰此景,不负秋光?」

李越看着信,嘴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

这信翻译过来不就是:老娘三天后要去郊游,听说那儿风景不错,适合写诗,上次你写的挺好,这次你来不来?来了我请你喝酒!

这是约会啊!**裸的约会邀请!

天可怜见,我们的豫王殿下在现代都没有被女孩子约过,哪曾想在这古代大唐,居然有女孩子主动约他!

「去!必须去!天塌下来都得去!」

李越将信纸宝贝似的叠好,揣进怀里,可随即又犯了难。

他自己的那手字,他自己清楚,跟狗刨似的,回信要是自己写,怕不是直接就把人姑娘给吓跑了。

「不行,得找个代笔!」李越脑中灵光一闪,立刻想到了最佳人选。

他转身就往刚刚才离开的材料所冲去。

「胖雀,胖雀啊!十万火急!」

李泰正把合金活字组和油墨研发组叫在一起开会,讨论具体落地的事宜,见到李越火急火燎地冲进来,不由得一愣:「王兄,何事如此惊慌?莫非是合金的配比出错了?」

李越不由分说,一把将李泰拽起来,压低声音道,「借你的手一用!」

「我的手?做什麽?」李泰一脸莫名其妙。

「写信!回信!」李越将郑丽婉的信递给他看了一眼,「你未来嫂嫂约我,我得回一封情真意切丶文采飞扬的信!你的字不是号称龙飞凤舞,深得逸少神髓吗?快,给我代笔!」

李泰看完信,先是嘿嘿一笑,随即又苦着脸道:「王兄,我这正到关键时刻呢……而且刚刚摸了墨,双手脏污,如何能写字?」

「少废话!」李越瞪了他一眼,「这关系到你王兄的终身幸福,关系到咱们老李家的开枝散叶!赶紧去洗手,然后用你这辈子最俊的字,给我写!写不好,我把你的肉全给禁了,我让处默他们天天在你面前吃!莫要忘了二伯可是吩咐我监督你减肥!」

可怜的魏王殿下被李越半是逼迫半是威胁的接下了第四份工作,可谓是大唐最勤劳能干的牛...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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