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灵异 > 天之下 > 外传《恶居下流》

天之下 外传《恶居下流》

簡繁轉換
作者:三弦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6-03-03 07:43:12 来源:源1

<?xmlversion=」1.0」encoding=」utf-8」standalone=」no」?><!DOCTYPEhtmlPUBLIC」-//W3C//DTDXHTML1.1//EN」」<ahref="??><html"target="_blank"class="linkcontent">??><html</a>xmlns=」xml:lang=」zh-CN」><head><title></title></head><body>

草原上流传着许多故事,例如被黑魔鬼的毒牙亲吻却活下来的幸运儿,仅凭三支弓箭跟一把弯刀吓走狼群的猎户,或者仅用一条绳索便缚住睡熊的勇士,相信的人认为奇迹来自于萨神的恩赐,而如卡斯这样的人,会对这类离奇故事嗤之以鼻,他认为这些故事半真半假,至少也有夸张,除了经书记载之外的传奇,都是被记录下来的吹牛比赛。

一直到了今天他才改变想法。

本书由??????????.??????全网首发

第一个发现血迹的人是伍尔,他发出跟矮小身躯不成比例的大叫,卡斯闻声赶来,伍尔指着地上,积雪已经埋过枯草,只露出短短的枯枝与尖石,一条断断续续,正逐渐变黑的血迹,延伸向前方,绕过视野能见的石块后消失。

「有人受伤了?」伍尔焦急的问。

卡斯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有人受伤,但很快就明白不可能:「流了这麽多血,无论是人或野兽都已经死了。」

垂死的野兽会找个隐匿处藏身,不会让自己暴露在雪地里。

「那是人拖着野兽?」伍尔稍稍觉得安心:「他为什麽不先放血?」

卡斯皱眉,他不理解怎麽会有这样一条血迹,捕获猎物后先放血再带走不是更容易?而且这痕迹像是拖着野兽走,他又回到伍尔原先的推论:「或许真的有人受伤了,我们去看看。」

卡斯带着伍尔出门巡察,才发现设置好的陷阱遭到破坏,伍尔咒骂着狡猾的狐狸夺走他们的猎物,卡斯则重新布置陷阱,他们是村里少数会捕猎的人,握着腰间那把放血刀,血迹在山岩转角渐少,不远处一块凸岩下趴着团灰,靠在岩边,在雪地里扎眼,卡斯看清楚是头狼,他警戒地握紧腰间的放血刀。

伍尔大惊失色:「萨神保佑,该不会有人被狼袭击了?」

「你见过狼叼着人走这麽远?野兽不会浪费力气。」

虽然如此,卡斯还是有些担心,见那头狼一动不动,道:「靠近一点。」

「太危险了。」伍尔皱眉迟疑。

「或许真的有人受伤。」

卡斯走近几步,见那头狼没有反应,松了口气,大笑:「萨神保佑,这是礼物,那头狼已经死了。」

「你怎麽确定?」

「他动都不动,狼可没这麽乖巧,而且他流着血。」

虽然这解释了地上的血迹,但卡斯又有新的疑惑,是更巨大的野兽袭击了狼,将他尸体拖来这?

有储食习惯的野兽不多,他立刻想到老虎,假若真有老虎来到他们村外山上定居,那得整个村庄的男人都要上山驱赶,而且他们现在就应该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他环顾四周,确认白茫茫的雪地里没有巨大野兽的踪影,这才小心翼翼向前,伍尔跟在他身后,比他更小心翼翼,那是头秃尾巴狼,毛发乾枯,狼头被砸的稀烂,无论怎麽看都已经死透。

伍尔欢呼一声,赞叹萨神赏赐,卡斯放松戒心:「咱们把这畜生搬回村里,这可是难得的猎物,我们不用跟流民交易就有值钱的狼皮。」

他俯身想要将狼尸抬上肩,一双满布血丝的眼睛正瞪着他,卡斯惊呼一声:「伍尔,这儿有个孩子。」

那是个高大健壮但虚弱的孩子,脸色苍白,身上有不少爪痕跟咬痕,浑身是伤,鲜血渗出皮袄,原来这儿有块凸起的岩石,这孩子躲在岩石下,用狼尸挡住岩缝,他那双眼睛已快要睁不开,但仍紧盯着卡斯,或许他本来在这里睡着……也可能是昏迷,是因为自己才惊扰到他。

伍尔惊呼:「是个小流民。」

不需要伍尔提醒,卡斯就见到孩子眼下的雪花刺青。

「你受伤了。」卡斯问:「你的同伴去替你找药材?」但这不太可能,流民没理由留下一个这样小,又受重伤的孩子不看顾,还把辛苦捕猎的猎物搁置,何况这里离村子不远。

「这是……我的……猎物。」那孩子回答,嘴里全是血,瞧着令人发怵,他在捍卫自己的猎物,语气虚弱但倔强。

卡斯吃惊:「这狼是你杀的?」

孩子无力的点头。

「不要相信他,他是个骗子,流民都是骗子。」伍尔喊道,「他才多大年纪,他杀的了狼?」

「闭嘴!」卡斯喝道,「看到他身上的爪痕跟齿印了吗?任何一个人身上有这样的伤口,不是杀了狼,就是被狼咬死。」

「或者有人救了他,他受这麽重的伤,能把狼搬这麽远?他早该昏倒了。」

「那他就是有同伴。」卡斯起身,「你想引来流民的报复?」

伍尔答不出话来。

卡斯解下酒囊递给岩缝中面无血色的孩子:「别喝太多,我舍不得。」

伍尔喊道:「你拿酒给流民喝!」

「我还有许多话要问他。」卡斯看着孩子的脸色随着酒气渐渐红润,抢回酒囊,咕噜噜也喝了两口,坐在雪地里开始问话,「你的其他同伴呢?」

「没有。」孩子喘着气,「我们队伍被围猎,我逃出来。」

五大巴都的贵族丶圣山卫队,或者任何队伍都可能会围猎这些流民,毕竟流民不被允许信奉萨神,也不被萨神的律法保护,所以流民要成群结队,有足够的武装保护自己,落单的流民将任人宰割丶抢夺。

「所以尔巴斯的队伍被围猎了?」卡斯吃惊,又有点遗憾,他挺喜欢尔巴斯这股流民,当然流民不值得同情,但他们还算友善,刀秤交易上也公道,「我没听说最近有大人物来这附近。」

「我不是那个队伍的人。」孩子回答,「我从西边来的,走了好几天。」

「喔?你多大年纪?」

「八岁。」

「八岁?你很高大,有……六尺高?」卡斯笑意中带着赞赏,「但你干嘛要去惹狼?」

「我饿了好几天,我打算去村落里偷东西。」

「流民进村落是死罪。」

「每个流民都是还没执行的死罪。」

卡斯哑然,接着问:「然后?」

「我看到那个捕兔的陷阱,我想抓只兔子。」

「是你破坏我们设的陷阱?」伍尔叫了起来,「是你偷了我的兔子。」

「你应该向这头狼讨债。」孩童推了推那头狼尸,「那时兔子在他嘴里,他偷了你的兔子,而我是抢了他的。」

「你为了兔子去打狼?」卡斯皱眉。

「我本来只想吓吓它,让它放下兔子逃走,但是他向我扑来,这畜生太饿了,落单的狼都是又老又病,他没法捕食才去抓陷阱里的兔子。」那孩子大笑,「我还很年轻。」

「太年轻了,你根本没长大。」卡斯嘀咕,「然后你就躺在这了,就算是老狼你也不该招惹,尤其是饿坏的狼。」

「我比他更饿。」孩子嘲讽,「总要有个畜生吃饱。」

「我的兔子呢?」伍尔插嘴,他只关心那只兔子。

顺着那孩子斜睨的目光,一团灰绒绒沾着血的东西就在岩块边,只剩皮毛骨,像被吸乾肉的葡萄皮,原来孩子嘴边的血不只是狼血。

「你就这麽生吃了?」伍尔捂着脖子,觉得恶心,将卡斯拉到一旁低语。

「这小疯子快死了,他受重伤,还流这麽多血,我们尽管拿走这只狼,狼皮很值钱。」

卡斯回头瞥了眼那孩子的手,正与他目光对上,那确实是垂死的眼神,这孩子伤得很重,在这雪地里已经没有能力再捕猎,他身上甚至连兵器都没有。

他摇摇头,走到岩石背对着孩子,伸出手指在雪地上画了把匕首。

「你在做什麽?」伍尔吃惊地问。

卡斯摇头,示意伍尔转过身别看那孩子。

那孩子迟疑半晌,用渗着血的手指,在雪地划上鲜红的一横,随即拉过狼尸遮住岩壁,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

流民不能买卖,刀秤交易的规矩,双方都不能见到面。

「你竟然要跟他做刀秤交易?他有什麽能给你?」回村庄的路上,伍尔不住抱怨,「他是个落单流民,我们尽管拿走狼就好。」

「你打算杀了那孩子吗?」卡斯停下脚步发问。

「我……」伍尔一噎,「咱们用不着动手……」

或许伍尔能对流民生死置之不理,但他没办法亲手杀人。

「那你最好不要想着从他身边带走狼。」卡斯道:「那是他的猎物,他会用流民的方式对付你。」

「他只是个孩子!重伤的孩子,连站起来都难。」

「他真的会杀了你。」卡斯想起方才回头时,看到那孩子的右手依然紧紧握着一颗长石,那不是普通的石头,下尖上顿,像是把石锥,他握得很紧,他在与狼争食时,并不是没有想到狼会暴起伤人,他做好了与狼搏斗的准备,他才八岁,而且饿了这麽久,却还徒手杀狼。他的眼神很疲倦,但没有松懈跟放弃。

任何人想要抢走他的东西,就要有杀死他,或者被他杀死的决心。

卡斯整了整毡帽:「我们今天遇到一个故事,萨神在上,他说不定会是个传说。」

他开始相信那些夸张的故事,还有不可思议的传奇或许是真的,那些与众不同的人,天生的勇士确实存在。

「咱们应该让故事继续,而不是亵渎。」

卡斯回到村落,带着伤药丶一捆柴火,还有三张稞饼,收拾几块破布,再次回到孩子藏身的岩凸处,趁着那孩子还躲在狼尸后,他将交易品放到狼尸旁后离开。

半个时辰后,卡斯再次回到岩凸处,准备的药物柴火并没有被取走,按照刀秤交易的规矩,就是流民对这次交换的物品不满意。这小子,即便淹淹一息也不轻易妥协,卡斯可以选择取回交易品,或者加点东西,是药材丶布料还不够?卡斯想了想,解下系在腰间的放血刀放在木柴旁,然后在刀秤记号上的左边划上一条直线。意思是,这是他能出的最高价。

他没再理会,天色晚了,他该回家睡觉。

「这张狼皮剥得乱七八糟,而且伤口太多,影响价格。」卡斯翻转狼皮检查,忍不住抱怨,这孩子把狼肉都剔下当食物,但刮破了太多毛皮。

「你应该要用剥皮刀而不是放血刀。」他说着,今天男孩看起来稍有气色,但依然非常疲倦,看来伤药正在发挥效果。

「你有什麽打算?能找回原来的队伍吗?」

孩子躲在岩缝里,行动不便,他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你说你走了好几天,就算找着你的同伴,队伍应该也散了。」卡斯想了想,「村里有跟咱们做刀秤交易的流民,你要不要加入他们?」

「是足够强悍的队伍吗?」

「你没得挑选,落单的流民死得比野鸡还快。」卡斯摇头,就在岩凸外坐下,「还不知道你叫什麽名字。」

「汪其乐。」孩子回答。

「你爹姓汪?你是汉人?」

「队伍里至少有一半的男人可能是我爹。」孩子满脸不屑,「不过他们见着贵族的狩猎队伍时比我更像孙子。」

流民的情况卡斯很清楚,漂亮的女人有时会被首领独占,有些则是会赏赐给优秀的战士,还有些则是共享,他们很需要新的孩子加入来壮大队伍,但卡斯不确定尔巴斯会不会收留这孩子。

「春天要到了,尔巴斯会来刀秤交易,你熬得过这个冬天吗?」

「走着瞧。」汪其乐回答。

卡斯每回上山都会去找汪其乐,这孩子一直躲在岩凸下,用交易来的布料把那件早破烂的皮袄反覆缝补,但他并不总在那里,他时常不见,也时常带着伤,卡斯有回见着他崴脚,一跛一跛走着,担心他没有捕猎到食物,于是带了几张稞饼给他,还有一小块羊肉。下回再来,岩前有一堆五颜六色的禽羽。

「我不接受施舍。」汪其乐回答,「这是我之前捕到的鸟羽,我想换点东西。」

「依据戒律,我们不能跟流民交易。」卡斯回答,「所以才需要刀跟秤。」

「那我说说愿望,我想要弯刀跟弓箭,这把刀子太小了。」

卡斯哈哈大笑:「你可能不懂物价,一把糟糕的弯刀大概就要一张羊皮,弓箭就更难了,那种精巧玩意你得去大地方才能找到,靠得最近的也是两百里外的耶洛城,我连问都不会去问价格。」

「我的愿望实现,你的愿望也会有人帮你实现。」

「你才多大?」卡斯笑道,「你是流民,等你长到跟我一样高才能说这句话。」

汪其乐似乎被激怒了,他咆哮:「你会后悔!我说出的话一定会实现。」

自己的孩子要是有一半这样的志气或勇敢就好了,卡斯想着,自己的孩子缺乏定性,也不勇敢,连加入护卫队都不愿意,接着他听见听汪其乐抱怨:「这里如果有头熊就好了,一头熊可以让我度过这冬天。」

还是算了,萨神保佑,还是别给我孩子这样的勇气,他会短命。

「杀了一头老狼让你太高看自己,你连豹都打不赢,你还来不及见到他腾扑的模样就被咬断喉咙,至于熊,它一巴掌就能把你脑子从嘴里打出来,快一点的话,舌头还能尝到自己脑浆的味道,这种机会每个人一辈子最多只有一次。」

「没打过不知道谁赢,但我知道我还需要一把弯刀才有胜算。」

「你把胜算跟送死的意思混淆了。」卡斯想了想,「你乖乖挨到过完冬天,这些鸟羽毛我不会白要。」

他背对汪其乐,在地上画了一个秤后离开,第二天,他把一把柴刀放在交易的秤旁,他花了一个上午才除去刀上的锈斑,还拆下刀柄,重新上夹木,上桐油,汪其乐拿着刀子时,眼睛都发出光来。

冬雪消融,村东十里外的石堆子被刻下匕首的记号,汪其乐就在那个石堆下遇见贝克,大部分的流民都在搬运猎物到石堆下,他们望见汪其乐,但不用多问,脸上的雪花刺青已经表明身份。他们既讶异又不讶异,流民需要成群结党,队伍被击溃后无处可依的流民来靠伙的并不罕见,但像他这样的孩子并不多。

贝克是上前询问的人,他有跟自己一样的卷发,比自己大两岁,但矮半颗头,他诧异的瞪着汪其乐。

「你好高!」这是他的第一句话。

汪其乐不满的看望向他腰间,他正抚着自己的弯刀,一股嫉妒油然而起,汪其乐猛地一拳挥打向贝克脸颊,砰的一声,打得贝克头晕眼花,几名围观的流民正看着这孩子啧啧称奇,没料到他会暴起伤人,一时之间竟然来不及劝阻。

「只有战士才能拥有弯刀,你只是个孩子。」汪其乐扑倒贝克,将他压在身下,去抢他腰间的弯刀,「把刀给我!」

贝克右手紧紧摁着刀,左肘一拐,撞在汪其乐脸上,力道沉重,不亚于成年人,汪其乐眼前一黑,贝克屈膝一掀,反将汪其乐掀翻过去,骑在汪其乐身上,挥拳如同暴雨,对着这无知小子头脸狠打:「你他娘才是个孩子。」

汪其乐被打掉两颗下门牙,张嘴咬住贝克手腕,贝克疼的缩手,他可能松懈了,以为给这自己的教训够了,汪其乐逮着机会,他年纪虽小,身材却更高大,抓着贝克膝弯,硬是将人扭起,两人着地扭打成一团,引来其他流民围观。贝克忽地矮身扑向汪其乐,汪其乐看不懂这是抱摔,伸腿去踢,贝克双手抱住他膝弯一掀,砰的一声重击,幸好他本能拱肩颔首,肩膀先着地,仍痛得一阵晕眩。

贝克一脚踩在他胸口,喝道:「现在谁才是孩子?」

「弄死我,要不我早晚弄死你。」汪其乐喝骂。

「你是特地来送死的?」贝克眼看已经压制过对手,冷笑,「流民不随便杀流民。」

「那你早晚会被别人杀了。」汪其乐嘲笑,「你果然是个孩子。」

贝克大怒,重重一脚踹在汪其乐小腹上,汪其乐痛得抱住小腹打滚,不住怪叫乱骂。

「闹够了没?」流民群里走出一名中年壮汉,年纪约四十,棕色瞳孔,头发整齐扎成四条粗长辫子,肌肉健壮,腰间的弯刀擦得发亮,靴子上有尖锐的马刺,他的皮袄虽然破旧,但没有缝补痕迹。

「你从哪来?」

「我从南边来。」汪其乐痛得站不起身,但他知道这人必然是这只队伍的首领尔巴斯。

「哪一本书是真经?」

「衍那婆多点起蜡烛,腾格斯指引道路。」

「你多大年纪?」尔巴斯问。

「八岁。」

周围的流民都发出惊呼:「长真高。」「我以为他至少有十二了。」「他比贝克还高半尺。」

尔巴斯弯下腰,抬起汪其乐的头,注视着他的眼睛,汪其乐呼呼喘气,但眼神没有回避,两人就这麽对视着。

「除了自己生的,我们不收没长满第二次牙的孩子。」

「我已经是战士!」汪其乐喊道,「我杀过狼!」

汪其乐拉开破皮袄,身上还有残留的爪痕跟咬痕。

「尔巴斯的队伍不养别人的孩子。」尔巴斯语气坚决,「如果你能活到长全牙齿,我就让你加入队伍。」

周围的人发出叹息,似乎也惋惜这孩子不能加入。

「派出你们的战士跟我挑战。」汪其乐仍不放弃。

「你已经打输了,输给我们年纪最小的战士。」尔巴斯起身,吆喝一声,「走!」

汪其乐忍耐了半个冬天,愤怒几乎要哭出来,他忍着眼泪起身,从石堆下拾走一只大雁,理所当然似的。

「那是我们的猎物。」有人喝止。

汪其乐恶狠很地瞪了他一眼,竟让那人吓了一跳。

「送给他。」尔巴斯喊道,「还是你要上去割了他喉咙?」

他毕竟是个孩子,而且也是流民,流民都知道为了充饥,他们会做出什麽事来。

「这是你的礼物,以后不许踏进我们的帐棚。」尔巴斯说道。

汪其乐没有离开,他无处可去,村庄禁止流民进入,也不是每个百姓都像卡斯这麽友善。他远远跟在尔巴斯的队伍后,这支队伍约莫有七八十人,他们带着装备回到自己的营区,他们今天不会离得太远,明日一早还要去收取刀秤交易换来的药物丶杂粮丶酒跟铁器,那些猎物不是白给的。

入夜时,他远远望见巨大的营火,他升起小火堆,烤熟自己手上仅存的大雁,生火丶追踪兽迹,这都是游民必备的技能,他五岁就开始学着帮忙起火。流民没有好日子能过,每种活都要干一些,当然,战士能少干点活,最优秀的战士,或者队伍的领袖就是发号施令的人。

这支大雁估计就能支撑三天吧,汪其乐不会期望再次有雪地里的幸运,没有卡斯帮忙,他是挺不过下半个冬天,而长全牙齿可能还需要五个冬天,或许会快些,他一向早熟,比同年龄的孩子都更高。

他生的火堆很小,以至于发现贝克时,他已经离得很近,汪其乐立刻警戒起来。

「你不用害怕,我是来安慰你的。」

「安慰?」

贝克坐到他面前:「从没有一个年纪比我小的人能让我陷入苦战,你叫什麽名字?」

「汪其乐。」

「汉族?我叫贝克,我来自瓦尔特。」

「流民生于草原上,没有故乡。」汪其乐纠正他。流民不是被放逐的贵族,就是用钱赎下性命的重罪犯,要不就是流民的孩子,刺上冰晶后,连抬头仰望神都不被允许。

「你其实打得很好,我已经是个战士。」贝克得意,「我有弯刀,捕猎时我会上前,交战时我也在前线。而你只是个孩子,你今天打得很漂亮,够凶悍,但没有技巧。」

「我也是个战士,我杀过狼。」

「用你那把柴刀?」贝克不相信。

「用石头跟牙齿。」汪其乐本想说村里的卡斯能够证明,但他不想麻烦卡斯,百姓不想跟流民打交道,流民会诱拐他们的女人,有时用刀,有时用花言巧语,落入流民群里的姑娘会被同样刺上冰晶成为流民,她们十个有八个会一辈子后悔,还有一个会自杀,另一个是被杀。如果是处女,那还可能成为圣女。

「你没学过武功吗?没有人教你?」贝克问。

「没有,我都是看着别人打。」

「你应该学武功。」贝克用骄傲的回答,「我可以教你。」

「你想让我叫你老师?」汪其乐不满,「滚!我不会向任何人行礼。」

贝克耸耸肩:「你脾气比我还坏,我们都是流民,流民要互相帮忙。」

「你怎麽不跟尔巴斯说?」

「你靠那把柴刀很难活。」贝克说道,「你打算怎麽办?」

「我会活得好好的,不用你担心。」

「希望还能见到你。」贝克诚恳地说这出这句话,然后离开。

汪其乐仰躺在地,望着星空,想起流民间时常说的一句话:天空这麽大,草原这麽辽阔,大地望不到尽头,可流民就像站在针尖上。

连针尖大的土地都没有。

汪其乐一直跟着队伍,白天,他远远跟在队伍后前进,有时被甩开,有时离得太远,汪其乐就跟着马屎追上。当队伍围猎时,他便猎捕逃脱的猎物,很少有收获,于是他只能在前晚的营地找寻残食,流民的粮食时常紧张,但骨头上的碎肉,一点菜渣总是有的,他吃过呕吐在地上的秽物,经过一夜冷风乾燥,没意料中的难以下咽。最大的惊喜是有回竟然捡到一大块干羊肉,足足有一尺见方。这够他吃上两天,他不解哪个傻子会遗落这麽大块的肉。

营地里偶尔还会留下能用的东西,没烧尽的木柴,剩馀的碎布料,他会把这些通通塞入他的皮袄里,他还捡到一根骨针,这帮上大忙,能为他那件破皮袄补上零落的兽皮,东西全藏在皮袄里很不方便,他打算以后收集到足够的布料,缝块大布来装家当。

半个月后,尔巴斯率领队伍来到一座山上,看来是他们之前驻扎过的地方,流民居无定所,但也需要临时的驻扎地,他们会勘查地形,在水源地附近搭建帐棚,在附近进行围猎,取得刀秤交易所需的毛皮与猎物,他们也会耕种,但只种能快速生长的作物,如黄瓜,播种后只要一个多月就能收成,他们待的时间长短不一,通常是一个月到数月,然后流浪到另一个营地。

看到女人在周围撒种子的时候,汪其乐知道他们会在这至少住上一个月。

不过这也表示自己没有之前的便宜可占,他得尽力让自己活下去,要学会更多捕猎的技巧,他观摩其他流民如何狩猎,如何设置陷阱,他在更远的地方搭起火堆取暖过夜,离着尔巴斯的队伍远远的。

「你打算继续跟着啊。」他又看见贝克,想发脾气,但再看到贝克手上拿着半只烤雁后,他忍住脾气,贝克将大雁递给他,他拍掉对方善意的手臂。

「你想换什麽?」

「送你。」

「我不接受礼物,我会捕猎。」就算饿,他也不愿接受施舍,流民已经够卑微,不需要再当流民中的乞丐,至少骨气要能保住,这是母亲的教导。

「你吃过我留下的羊肉乾了吧。」贝克嘻嘻笑着,「流民会遗落食物?你真是个孩子。」

汪其乐窘迫又愤怒:「那是被抛弃的肉,我只是捡起来,不是施舍。」

「我们明天要拔营了,他们之前打赌你跟不到营地,后来又打赌你撑不到拔营的时候,现在赌的是你能跟多久。我说你能跟到长满第二次牙齿。」他打量着汪其乐,「你瘦不少呢。」

「我们再来一场公平的比武,赌这只大雁。」他还在盯着那半只考熟的大雁,口水都快滴出来了。

「你陪我打架,无论输赢,我都给你雁子。」

汪其乐忍不住咦了一声。

「没人想陪我打架,他们不想输给年纪最小的战士,比我小的又打不赢我,你正好合适,用来试试我新练的功夫……啊!」汪其乐不等他说完话,已经将他绊倒,他才不讲什麽道理,打赢最重要,他骑上贝克身上,落下狂风般的拳头。

「我操你娘,你偷袭。」贝克破口大骂,双手护头,用膝盖去撞汪其乐的背……

小半个时辰后,两人仰躺在地,不住喘气,这不好分辨输赢,实际上汪其乐一直都处在下风,他挨的拳打脚踢比贝克多上两倍,但他死也不认输,而且如果贝克自称胜利,他就会继续打下去,贝克说他这是耍无赖。

「你不学武功,就只有蛮力不行,你前一个队伍没教你武功?」

「学过一点。」这是他第一次跟贝克说自己的事,「来不及学更多。」

贝克跳起身来:「你等我一下。」他奔回部落,许久后,带回几块布跟几根木架,汪其乐一眼就认出那是小帐。

「这是女人的帐棚!」汪其乐大怒,「你又想侮辱我?」

「队伍里刚死了个女人。」贝克解释,「你不会每次都能找到能睡觉的地方,还是你想睡军帐丶大帐?你又没马,这麽大的帐棚怎麽背?」

小帐又称女帐,还有许多更难听的叫法,小得只能容许两个人并卧,这是流民女性住的帐棚,但可不只这麽简单,漂亮的女人往往被首领或勇士独占,她们可能住进个人的帐棚,有些甚至还宽敞的足以挂上兽牙装饰,但会住在这种小帐里的必然是没人照顾的女人,她们随时接待其他男人,虽然每个队伍的规矩跟对待这些女人的态度不同,但住女帐的女人,在流民队伍里通常地位最低下。

虽然丢脸,但贝克说得对,现在自己也没法背负更重的帐棚,老实说,有一顶帐棚非常重要。

贝克见他莫不作声,道:「你负重增加,得跟得上队伍。」

汪其乐跟着队伍移动,他们穿过草原,进入山林,找寻更多的猎物,汪其乐永远离着队伍远远的,拾捡他们遗漏的东西,舔他们啃剩的骨头,喝他们留在锅底的汤水,跟着马蹄的足迹到下一个驻扎地。

贝克偶尔会来找他打架,同时会带来珍贵的食物,汪其乐总是落于下风,但永远不认输,而且他会模仿贝克的功夫来对付贝克。

转眼便是一年,将要入冬。

「下回不用带食物给我。」汪其乐嚼着兔肉,这半年他又高了一点,「我想要布料或毛皮。」

他已经逐渐学会捕猎,而且比起食物,冬天没有足够的御寒物死得更快。

「布料跟毛皮很贵。」贝克面有难色,「这有点难……」

但贝克还是弄来了几张羊皮,还带着腥味。

「你要还我,不能弄丢,他们说入春后的刀秤交易要用来换药材跟铁器,我们缺铁器。」

汪其乐一直没忘记那场大雪,虽然在落雪前,他就已经找好隐匿的山岩,也准备了食物跟柴火,但这场雪意外地狂暴,骤降的温度依然冻得他全身发抖,雪水浸透破旧的帐棚,扑灭唯一的火光,在冷到将要昏迷时,他突然觉得身子开始发热,热得想脱去衣服。

睁开眼睛时,雪停了,他看见贝克披着棉袄,帐棚已经重新搭起,他身前还有火光,身上盖着厚重的毛毯。

「我跟他们打赌你能熬过这场风雪。」贝克牙关也打着颤,「要是还能动就快去找柴火。」

风雪过后,汪其乐主动发问:「你认识字吗?」

贝克一愣,问:「认得一点,怎样?」

「我有一本书,但我认得的字不多。」汪其乐翻开皮袄,这本书他收藏已久,幸好并没有被雪水浸湿,他把书交给贝克。

「这是什麽书?」贝克翻阅,这本书没有书名,用羊皮做封面,书里有好几张人体画像,还有许多线条跟汉字。

「写得是汉字?这是汉人的武功?你怎麽会有?」

「我娘给我的,她说是祖传的功夫。」汪其乐犹豫着,想了想,还是直说,「我外公以前是奈布巴都的贵族,进入过祭司院,管很多书,他被流放之前看过这本书,他偷偷记下来,成为流民后交给我娘。」

「来自祭司院。」贝克跟汪其乐一样,从小就是流民,对于狩猎跟生存,还有教义以外的事所知甚少,「盲猡的武功有很多,但我们的武功更好,他们有铁,我们有刀,你如果要学这本书的武功,还不如让我教你刀法。」

「我没跟别人说过这件事。」汪其乐道,「我娘说她想送走我时,只让我带着这本书,她说,所有的书里都藏着智慧,流民没有智慧,流民只是野人。」

「你被送走过?」贝克讶异,有些女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成为流民受苦,会在刺上雪花刺青前,偷走孩子送到附近村落丢弃,并祈求萨神能让这孩子能得到收养,但显然汪其乐的母亲失败了,那她往后遭受的对待定然不会太好。

这对流民来说绝对是不光彩的事迹,但汪其乐说了,这表示汪其乐已经将自己当成朋友,贝克想到这一点,不由得露出笑容:「队伍里有认识字的人,我帮你认字。」

「你救过我,我们一起学。」汪其乐道,「如果这里头真藏着智慧。」

贝克将那些字一个个解读,认不出来的,便默记下来,回到队伍里问人。

「他们好久没见到你,等发现你还活着时候,萨神在上,你真该看看他们那时的表情,还有人怀疑你是鬼。」冬天过后,贝克再来见汪其乐,嘲笑队伍里那些人。

汪其乐继续跟着队伍后,那个雪夜之后,他会收下所有贝克送来的食物,他们一起学着那本书上的武功,一样不断打架,但多了闲聊,贝克会说起队伍里的事。汪其乐越来越善于捕猎,也从贝克身上学会了简易的弓箭制作方法,只是那些材料太难收集,而他也没有能拿来刀秤交易的猎物,他攒了些兔毛,还抓过一只狐狸,他把这些送给贝克。

「我觉得我最近身体变轻了,出刀也更有力快速。」贝克说道,「我们是不是该帮这武功取个名字?」

「名字?」汪其乐真没想过帮武功取名,这本书一定有原来的名字,但书皮没有记载,毕竟这只是一本手抄本,他后来才想明白,他那个未曾见过,因为犯罪而被流放的外公之所以特别在祭司院抄录这本武学,一定是这本书有过人之处。

他们绞尽脑汁也没想到什麽好名字,最后贝克提议:「我叫贝克,你叫汪其乐,这武功就叫贝汪功?」

「我为什麽要排在后面?」汪其乐沉着脸,「怎样也应该叫汪贝功。」

「因为我年纪比你大。」

「除非你打赢我。」

「我打赢你很多次,不,是每一次,是你不肯认输。」贝克不满道,「我把你打死你也不会认输。」

「那你就要认输。」汪其乐回嘴,「遇到打不赢的敌人,你就只能认输,不然就要被杀死。」

「行!那咱们各用各的名字,我叫我的贝克功,你爱叫什麽叫什麽去。」

「那我这就叫其乐功,以后看谁能把这武功的名字传播在草原上。」汪其乐毫不相让。

这两年,贝克长的极快,甚至与汪其乐同高,而汪其乐娴熟了所有狩猎的手段,他成为一个年幼但善于设置陷阱跟捕捉野兽的猎人,他不再缺乏食物,还累积了几张羊皮,他们安稳度过了另一个冬天。

他们遇过另一批流民,尔巴斯拒绝了对方合并队伍的要求,双方做了交换,没有争抢地盘,另一批游民远去。

「我以为你会跟他们走。」贝克再来找汪其乐时,显得非常高兴,「他们队伍也有六七十人,尔巴斯用粮食换到女人,他们队伍或许会收留你,你有问过他们吗?」

「没有。」汪其乐摇头,「我没去问他们。」

「我还以为会失去你这个朋友,有点难过。」贝克说道,「但我跟其他人打赌你会留下,我赢到这个……」

他伸出手,手上什麽也没有,汪其乐细看,才见到是一条线。

「这是弓弦。」贝克笑道,「你以后可以弄张弓。」

汪其乐大喜,接过弓弦,在阳光下反覆观看,这麽细的丝线,却不像是羊毛或者麻线一样脆弱,他很有韧性,可以崩的很紧。

「弓你就要自己想办法了。你可以用削尖的树枝,但要直,还要尖锐。」他忽地想起一事,狐疑望着汪其乐:「你没有跟我吵架?没说你不接受施舍?」

「你说你是我朋友,我收你任何东西,或者送你任何东西,都没有问题。」汪其乐大笑,用力拍了贝克肩膀。

「我还真少看你笑。」贝克也跟着大笑,「我们是朋友了。」

正值夏日,那一天阳光灿烂,晒得很暖。

那是来年的午后,汪其乐跟在队伍后已经三年,他正在河边磨洗那把柴刀,这刀已不堪用,刀柄用布条加固几次,刀身卷曲,即便再怎麽磨都维持不了锋利。汪其乐解下背上的木弓,打了一皮囊的水,好不容易用毛皮换来的三个铁簇丢失了一个,这让他很懊恼。

「跟你说……我已经是个男人了。」贝克带着腼腆又得意的笑容,尴尬又急于炫耀。

汪其乐抬起头,瞪大眼睛。

「我又赌赢了,我打败了强壮的战士,他们说我长大了。」贝克得意的笑,「我进去过女帐,是真正的男人。」

「感觉怎样?」他吐了口水,两眼放光,他几乎没有近距离见过女人,他偶尔会见到在河边捣衣的妇女,都上了年纪。他记得他曾经见过一个年轻姑娘,有细致的腰,跟晒成褐色的皮肤,他觉得好看,刚要走近,对方就惊恐的大叫。

那时他觉得自己有些怪怪的,身体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反应,感觉到燥热与不安。那晚,他睡得很不安稳。

贝克巨细靡遗的与汪其乐分享他在帐中的快乐,将女人说极具诱惑,形容触摸女人的肌肤有多麽细致柔软,听得汪其乐两眼发呆,胡思乱想,最后贝克用一句话做总结:「等你长大就会懂。」

汪其乐一肘挥出,贝克轻易闪过,他习惯了汪其乐的偷袭。

「我连女人都没摸过。」汪其乐抱怨。

「我觉得你不用长满第二次牙齿。」贝克认真道,「你可以加入我们,你能打败除了我之外的战士。」

「你没赢过我。」汪其乐仍坚持,「我没输给你过。」

「那你更要试试。」贝克道,「现在大家都觉得你不会死,队伍里在赌你几时会加入我们,只要你成为战士,你就有弯刀,你应该也能拿到弓箭。」

加入队伍?汪其乐想着,他其实已经不需要加入流民也能生活,但是落单的流民很危险,而且他想要女人,流民不加入队伍,那就得去抢个女人……那会引来村落的追捕……自己连马也没有,肯定逃不掉。

「好。」他点头。

贝克带着他来到队伍营寨时,汪其乐觉得心跳加速,他怕得不是那些强壮,配着弯刀的男人,是少数的,只有十来个左右的女人,当中有七八岁的孩子,二十来岁的姑娘,以及胸部扁塌的女人,皮肤像被晒乾的林檎,汪其乐猜测那个是昨晚跟贝克睡过的姑娘,有个姑娘约莫十三四岁,有尚带稚气的脸庞跟刚发育丰满的胸部,他看了一眼,脸上发烫。

「你就是睡女帐的孩子?」有人嘲笑他,「你有带你的帐棚进来营生吗?」

汪其乐冷冷望向那人一眼,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之后跟着贝克径自来到大帐去见尔巴斯,他看起来比三年前老上许多,白头发更多。

「你牙齿长全了?」尔巴斯问。

「能用刀子说的话不要用嘴说。」汪其乐举起破旧的柴刀,引来阵阵笑声。那个跟在帐棚外看热闹的小姑娘也捂着小嘴笑。

「我来帮你挑个对手。」尔巴斯沉思着。

「你敢不敢应战?」汪其乐指着之前嘲笑他帐棚的那青年,「你敢不敢像个战士一样应战?」

「约夏,他对你发起挑战。」尔巴斯看向那青年。

那个叫约夏的青年尴尬走出,满脸不屑,他对着尔巴斯恭敬行礼:「父亲,他只是个牙齿没长齐的小孩。」

「我会打掉你的牙齿,然后吞下成为我的牙齿。」

他真的说到做到,他打掉约夏两颗臼齿,当约夏倒在地上哀嚎时,他找到那两颗带着血的牙齿,当着所有人面前吞下。

「现在我牙齿比你多了。」汪其乐哈哈大笑,他看见贝克也跟着笑。

或许是自己儿子丢尽颜面,尔巴斯阴沉着脸:「你现在是尔巴斯队伍的人了。」

贝克领着汪其乐解释队伍的规矩,汪其乐没有注意听,他在人群里搜找小姑娘,而且迫切想知道昨晚跟贝克睡的女人是谁,他在营帐中漫步,只看见一顶女帐,他目不转睛盯着那顶女帐,帐门拉开,是那个胸部扁垂的老女人。

「你睡的是那个女人?」汪其乐捧腹大笑,「你说她的皮肤摸起来像鸡蛋黄一样滑嫩?她有五十了吧。」

「她只有四十几!」贝克窘迫的解释,又嘲笑汪其乐,「等你睡着她的时候,她才会有五十。」

「放屁!老子才不会睡奶奶。」

贝克一脸看好戏的模样:「那可未必,等你长大才知道。」

汪其乐扔下两支狼牙,从女帐里走出,没有意料中的兴奋,甚至觉得他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男人,而干了件自己不想干的事,他什麽都不会,是桃丝一点一点的教导他,那感觉好像在练习刀法,完全没有贝克形容的美妙。

「幸好桃丝姑娘还没五十。」贝克幸灾乐祸,「我说过你早晚得跟她睡,不然呢?」

女人在流民里是非常稀少,养太多女人,食物就不够分配,太少女人就无法增加人丁,而姣好的女人会被赏赐给优秀的战士,汪其乐加入队伍已经三年,他长得更高,几乎比所有人都高半颗头以上,他觉得自己跟贝克是队伍里最优秀的战士,他们屡次在围猎中射杀凶恶的猛兽,在比武里取得胜利,但尔巴斯显然不这麽认为,说他们太年轻,他们没被分配到女人,而队伍里只有一顶女帐。

「我不觉得桃丝还有资格叫姑娘,她几乎可以叫奶奶了。」

「她最近脾气不好,你不要让她听到。」

「我不会再去女帐了。」汪其乐用弯刀挑出皮靴底的碎石,他的弯刀旧了,一开始就是旧的,用了三年更旧。他跟贝克还有塔夫丶汉人黄赫斯共住一顶帐棚。他忽地说道,「尔巴斯不应该把琼洁纳进帐篷里。」

他一直以为自己能得到琼洁当赏赐,他刚加入队伍时时常与琼洁攀谈,琼洁大他两岁,有时会用看弟弟一样的眼神看他,但谁在乎这点年纪?他才刚操过一个快可以当他奶奶的女人,然而尔巴斯在发现琼洁来经后就把她招入帐棚。

「尔巴斯有权力分配每一个女人,而且琼洁不是他的妻子,她只是替尔巴斯生孩子。」

「尔巴斯已经几年没生孩子了?」汪其乐冷笑,「最小的哈斯都十五岁了。」

「如果尔巴斯生不出,约夏会跟着生,琼洁还很年轻。」

「年轻的姑娘更应该给勇猛的战士,例如你跟我。」

贝克不置可否,他拍了拍腰间的酒囊:「庆祝你成为男人。」

他们轮流喝了几口酒,没法喝醉,酒实在太少,只好趁着微醺,仰躺着望向星空假装晕眩。

「有人说星星是萨神的眼睛。」贝克说,「他在天上注视着我们,萨神目光遍及各处,唯独不会注视盲猡与流民,」

「经书说那是萨神创世时的馀光,不是什麽眼睛,再说祭司跟亚里恩凭什麽剥夺我们的信仰?凭什麽让我们不能信奉萨神?」

「这是对流民的处罚,但信仰坚定不移。」

「呸,我要是萨神,我爱看谁就看谁,轮的到萨司跟亚里恩替我决定?」

「汪其乐,你渎神了。」

「经书没有写的都算不上戒律,萨神不会这么小心眼。」

「你又渎神了。」

汪其乐仰起上身:「我娘在瓦尔特巴都住过几年,他跟我说过巴都里有商店丶有各种水果,还有美食跟漂亮的衣服,他们随时能喝到葡萄酒,直到她被拖出家门,刺上雪花,扔到荒野上,那些东西就没了。天空这麽大,草原这麽辽阔,大地望不到尽头,可流民就像站在针尖上。」

「你不想当流民就去当奴隶,如果你的主人愿意,你就可以加入奴兵营,我听说过有这样乾的畜生,他们收集了很多兽皮给主人,请主人将自己带到奴兵营去,然后又回头来杀害我们。」

「我不会听命任何人的话。」

「你听尔巴斯的话。」

「暂时的,像老鹰收起翅膀。」

贝克皱眉,仰起身来张望四周,确定没有旁人在偷听:「你想干嘛?」

「你没发现吗?」汪其乐说道,「我们越来越老了,我不是说尔巴斯老,他是真的老了,我说的是我们的队伍,桃丝都五十了,还是我们唯一的女帐,我们几乎没有新加入的战士,而年轻人太少。」

「死了两个儿子后,尔巴斯就不喜欢损伤,他只在安全的地方走动。」贝克有些犹豫,心虚的回答。

「谁喜欢损伤,所有人都是我的兄弟丶家人,但……看清楚,我们正在衰败。尔巴斯还在独占年轻的女人,他配吗?」他盯视着贝克,希望能得到认同。

贝克沉默不语,许久后,道:「尔巴斯说,等希儿来经之后就会嫁给我。」

「那个乾巴巴的女人?」

希儿是尔巴斯的最小的女儿,刚满十二岁。尔巴斯生过五个儿子三个女儿,但只活下来三个儿子跟一个女儿,其他都因为各种原因死去。

汪其乐明白贝克的意思,他以后就是尔巴斯的家人,缄默逐渐弥漫,谁也没有开口。

「要打架吗?」汪其乐突然发问。

「你每次输了都不肯认。」贝克站起身来。

「遇到打不赢的你就要认输,不然就会被杀死。」汪其乐也站起身来。

「你的刀法都是跟我学的。」

「所以我会比你优秀。」

就像以前一样,汪其乐没占着上风,却也从不认输,即便贝克威胁要扭断他手臂,汪其乐绝不松口,贝克也只好松手。汪其乐躺在地上气喘吁吁,贝克双手撑着大腿,弯着腰喘息:「我会向尔巴斯提议。我们需要人手,收留别的流民,或者跟别的流民队伍合并。」

夏季,野草迎风飘荡,狐狸在暗处伺机猎捕野兔。

「我们是尔巴斯的队伍,你们是谁?」汪其乐策马向前高声大喊,贝克跟在他身后戒备。他们在绿洲扎营时,见到另一支流民队伍。

「我们是格林的队伍。」远方的骑手回应。过了会,对方高声大喊,「请你们首领出来说话。」

汪其乐回过头,尔巴斯点了点头,汪其乐大喊一声,与贝克双骑并出,率领着两条长龙前进,奔向对方,同时发出战吼与尖锐的哨音壮大声势。

两支队伍将要接触时,汪其乐调转马头,向左边绕去,他们兜成一个圆,绕着看不见的圆心打转,这是展现骑术,士气丶人数丶训练的招呼,流民不会轻易攻击流民,但流民需要聚集自保,疲弱的流民队伍在遇到更强悍的队伍时,就可能有转向投靠另一边队伍的可能。

格林的队伍也跟着奔来,围着汪其乐的队伍往反方向绕圈,那边的人数似乎更多,发出的战吼更大。

汪其乐不甘示弱,他从来就不是示弱的人,提起内力,仰天长啸,贝克也跟着呼应,这两人的啸声几乎可抵十人。

他们奔驰了小半刻钟,贝克放缓了马速,他不想让马匹在这种充面子的行为上太劳累。之后,两边骑手各自回归本队。

格林的队伍约有百来人,比汪其乐这边还多出三十来人,汪其乐与贝克守着尔巴斯站在队伍的最前方,但他最先注意到的,不是浓眉大眼丶膨松头发的格林,而是他们用绳索绑着几个女人,这些女人的眼角没有纹上雪花刺青。

「小心。」贝克低声说着,「他们是会劫掠商队跟村庄的土匪游民,很危险。」

「你们首领是谁?」格林领着四名护卫策马上前,两边遥隔着十丈,用马鞭摇指着队伍大喊,「我叫格林,我们有很多东西,你们有什麽想交换的吗?」

尔巴斯策马向前高声回应:「我是尔巴斯,你们有铁丶刀丶弓箭吗?」

「多的是!我们刚刚报复了侮辱我们名誉的部落,铁器丶刀丶弓箭都不缺。我们甚至还有很多女人。」

汪其乐望着这些虚弱无助的女人,在部落里长大的姑娘,皮肤更白,也更柔软,听说巴都里有胖女人,喔……我长这麽大,在草原里从没见过可以被叫胖的女人,队伍里的女人都瘦,只有麦杆与麦苗的差别而已。

「尔巴斯,我们没东西能交换了。」贝克提醒尔巴斯,「我们第一场围猎还没开始,没有足够的粮食,也没进行刀秤交易,铁器丶弓箭丶毛皮丶伤药都所剩无几。」

「我明白。」尔巴斯沉吟着,「所以我想看看格林的队伍里有什麽。我们的铁器跟弓箭已经不够,汪其乐,你的弯刀年纪比你更大。」

「如果我们不增加收获,就不会有新的弯刀。」汪其乐回答,队伍开始老了,今年的收获不如去年,流民的尴尬在于难以控制队伍人数,人少衰落,人多粮食就不够。

「你要不要替自己赢一把?」尔巴斯问,「这是你的大好机会,如果你愿意,我就与格林进行赌局,贝克最爱打赌了。」

「赌局?」贝克皱眉,汪其乐也纳闷,尔巴斯从来不进行赌局,他素来小心损伤。

「汪其乐,你能为自己赢来一把弯刀吗?」

汪其乐哈哈大笑:「我能赢下十把弓箭。」

「不要赢得太快。」贝克对自己兄弟很有信心,「险胜才能让他们再赌。」

「我们赌一把弯刀,不需要提醒,我们的战士不会手下留情。」

「你派战士而不是俘虏?」这回是格林露出困惑的神情,「这不公平。」

「我没有俘虏,你也可以派出战士,或者你想多派几个俘虏都行。」

「尔巴斯!」贝克吃了一惊,觉得尔巴斯太托大,汪其乐回过头去,尔巴斯质疑的问,「你行吗?」

「谁赢了谁就能拿走我手上的弯刀!」汪其乐不愿意认输,几个俘虏而已。

「我还有五个俘虏,给他们带上武器。」格林下令,「如果你们赢了,我就放你们走。」

贝克咽了口口水,神色担忧,汪其乐举起弯刀,他知道贝克的担忧是多馀的,大家都以为他没杀过人,但其实……他提着刀,想起六年前,他们队伍被不知被那来的军队围猎,他在马蹄声与惨叫声中找母亲,一名士兵用长枪捅穿母亲的肚子,他就站在旁边看着。母亲紧抓着长枪,呼喊他快逃,他没有逃,而是拿起地上的刀,趁着母亲抓住对方长枪时,捅穿那名士兵的肚子,然后果断逃走,没有再回头一眼。

那五个人一起拥上,没有护具,不会武功的俘虏,靠着手上的弯刀能做什麽?他能很快速的解决掉这五人,但他记得贝克的嘱咐,他惊险地闪躲,吃力地还手,一场消耗不少体力的「恶战」后,他身上带着不痛不痒的两道伤口,割断最后一人的咽喉。

胜利之后,他不住喘着气望着格林,格林对这场胜负很不满意,他觉得似乎差一点就可以取胜。

「你可以派人赢回你的兵器,我不换人。」尔巴斯笑吟吟说道,「但你如果输了,要交出三袋粮食。」

这是预定之中,三袋粮食对他们很有帮助,他甚至觉得应该提高赌注。

「或者你可以派出两个人,输六袋粮食,你最多可以派出三名战士来赌九袋粮食。」

贝克忍不住惊呼:「尔巴斯!这太危险!」

尔巴斯挥手阻止贝克:「格林,还是你要认输。」

「五个!」汪其乐大喊,「我还要一个女人!五个人打我一个,敢不敢?」

「不行!」贝克骤马上前,「两个打五个。」

「贝克!你回去,我要赢一个女人。」汪其乐大笑,像是个极度自信的疯子,格林脸色铁青,所有人都在看着他,也像是看个疯子。

「你不如去操驴子,也好过在这送命,你是个傻子!」贝克策马向前,尔巴斯拉住他疆绳,铁青着脸,「你想让汪其乐丢人?还是想让他认输?」

贝克大声道:「他打不了五个人。」

「那是他自己发出的挑战,只有格林能决定是否接受。」

格林轻轻拍着大腿,他弄不清眼前这年轻人的虚实,汪其乐高大的身形,跟经历风霜的脸,让他看起来远比外表的年纪更大,而对方的反应更是古怪,为什麽首领身边的人会反抗首领?这看起来是个陷阱,难道这少年的武功远比自己想像更高?

「我派三个人跟你打。」格林下了指令。

「这样我没有女人。」汪其乐不满。

「六袋粮食可以换一个女人,你可以要求三袋粮食跟任何一个女人。」格林说完,转头高声大喊,「谁要挑战这个少年?」

「我来!」「我!」连着几声呼喊,格林点了三个人上前,还没等格林下令,汪其乐猛地扑上前去,反过手上弯刀,重重砍在其中一人腰间,那人弯下腰来,跪倒在地,汪其乐已扑向第二个人。

「偷袭!」「狗养的!」「枯塔!」叫骂声猛然响起,连尔巴斯一方也目瞪口呆,唯有贝克拍手叫好。

倒下一个,汪其乐占了先机,快刀连环,逼的第二人不得不后撤一步接招,汪其乐双手握刀再砍,逼得那人又退一步,只这一瞬间,已逼得第二人止不住连退三四步,他刀法是跟贝克学的,流民刀法杂驳,往往混各家所长,各自不同,也没有固定章法,如何运用全看队伍中涉猎所及,汪其乐不管身后,只是一昧蛮攻,他身法更快丶力道更沉丶挥刀更烈,又不断进逼,第三人来不及夹击,已经被甩开数丈,忙挥刀追来,汪其乐只专注眼前对手,越打越是凶恶,这人刀法也真了得,虽然止不住退势,仍紧紧守住,第三人好不容易追上,挥刀从后砍来,汪其乐听到贝克惊叫一声,背部剧痛,猛地向前一扑,弯刀砍中第二人胸口,等那人摔倒,汪其乐转身回肘,正撞在第三人脸上,那人被打得脚步歪倒,连劈七八刀护住上三路,汪其乐却弃刀蹲下,双手抱住对方膝盖,向上一掀,就是贝克教他的抱摔,把那人摔的头晕眼花,汪其乐夺下弯刀,反架在敌人脖子上。

他以一敌三大获全胜,没有喝采,连自己人都傻眼,流民一无所有,只有尊严,这人毫无尊严可言,格林那方见他赢了,纷纷破口大骂,尔巴斯那方的人也不知如何算数。

「闭嘴!」汪其乐大喝一声,声音宏亮,「是我赢了!」

贝克怕事态不可收拾,忙策马奔至汪其乐身边护卫。

格林脸色铁青:「你用这种方式杀害我两名战士,还敢说自己赢了?」

「卫祭军跟圣山卫队不会等你准备好才突击,他们只会偷袭,如果这是打仗,你那两名战士早死了,我是教你们一个道理:保持警惕,不要松懈。」

「什麽意思?」格林还在疑惑,原先被击倒的两人哀叫着爬起身来。

「我用刀背,这只是赌博。」汪其乐喘着气大笑,高举弯刀,提高音量,「流民不伤害流民,我们都是一样的兄弟。」

众人见他用刀背应战,却实实在在挨了一刀,说得话似乎也有点道理,卫祭军跟圣山卫队,那些贵族围猎谁会打招呼?虽然手段卑劣,但是赢是输,仍得看格林怎麽决定。

格林见汪其乐背部鲜血直流,沉吟半晌,宣判结果:「你赢了。」

尔巴斯一方齐声欢呼。他们赢了九袋粮食,或者至少有三袋,看起来汪其乐真的很想要个女人。

「你们要记住,那些狗娘养的贵族,不会等我们准备好才攻击我们。」格林对着他的队伍大喊,「保持警惕,不要松懈。」

「保持警惕。」格林的队伍齐声大喊。

汪其乐转头望向尔巴斯,尔巴斯双脚夹紧着马匹,赞许一笑:「你可以要一个女人,这是你赢来的。」

只有汪其乐知道刚才发生了什麽算计,尔巴斯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认输,就想利用赌局取自己性命,他最重要的就是尽快结束赌局。

格林最糟糕就是翻脸不认帐,无论如何,只要自己手下留情,当那句流民不杀流民说出口,格林就不会逼自己于死地,就能顺驴下坡,

不过显然格林比他想的还慷慨。

「你这个疯子。」贝克搀扶着汪其乐低声咒骂,「他派五个人你就死定了。」

「三个丶五个都一样」汪其乐低笑,「赌局结束,只有我没输跟我死了两种结果。」

「你就不能认输?就是一把刀,输回去不算什麽。」

「我不会认输,死也不会。」

「赌命呢。」

「跟你学的,你总会赌赢,我从不认输。」

贝克低声笑着。

因为汪其乐受伤,两边队伍都留在绿洲扎营,汪其乐在营帐睡到入夜才起身,背上伤口的疼痛越发剧烈。

他起身走出帐外,贝克就守在门口,看来他也不是一无所觉。

「你不休息?」贝克抱怨,「又想惹什麽事?」

「我要挑女人。」两边营区各自升起篝火,照耀的如同白日,汪其乐大踏步走向格林的营帐区,贝克一边嘀咕,一边跟上。

他们被盘查,不过几乎所有人都在白天见过这小子的勇敢,听说他要挑女人,守卫并没拦阻,他们就这样踏进格林营区,几乎所有人都对汪其乐点头致意,贝克嘀咕:「如果他们知道你才十四岁……」

「我已经是男人了,有人十四岁就成为男人,有人四十岁还是男孩。」

「那才几个月前的事,你当男人的时间甚至还没你尿床的时间久。」

汪其乐停下脚步,他看到一个女人,穿着与流民截然不同的淡蓝色衣裳,那是他没见过的材质,那姑娘甚至算得上乾净,胸部高耸丶皮肤在火光下透着嫩红,她看起来比琼洁大几岁,也比琼洁漂亮,尤其是……那种说不出,流民与部落姑娘都不会有的感觉。

姑娘低垂着头,从他面前经过,然后走入一座四人帐里,帐外点着两盏对流民而言极度奢侈的油灯。

「那是格林的女人?还是妻子?」贝克说道,「他不是你能选的女人。」

「你怎麽知道?」汪其乐反驳。

「是你怎麽会不知道?就算不用脑袋,用你两腿中间那把短刀去想也知道。」

确实奴隶不会有这麽好的待遇,但他还是忍不住问:「格林这麽富裕?竟然为这女人点油灯?」

「他劫掠村庄,听说部落的小祭门前的油灯永不熄灭,或许他抢到了足够的灯油。」贝克答的漫不经心。

他们来到关押俘虏的帐棚,同样是四人帐,那些早上被绑起来的姑娘被关在里头,用绳索一个个串连着手脚,他们蓬头垢面,并不打算挣扎,也不打算哀求,只是像刚才那个姑娘一样低垂着头,她们终归会被刺上冰晶,强迫成为流民,一辈子回不了家。

汪其乐一点也不同情她们,也没人会同情流民,他提着油灯想找个好看点的姑娘,可没有人能给他刚才那蓝衣姑娘的躁动。

他反覆来回看,以致于门口的守卫都有些不耐烦,汪其乐忽地想到一事,弯下腰来,低声问了一句:

「你们当中有谁是处女吗?」

「让我再想清楚要挑谁。」汪其乐离开帐棚,贝克耸耸肩,「你还在想格林的女人?」

「那不是格林的女人。」汪其乐低头在贝克耳边低语几句,贝克脸色一变。

他们商议许久,才重新回到蓝衣姑娘的帐棚前,门口只有两个守卫,大多数流民都在篝火下聊天摔跤,或者喝酒取乐,有些则已回到帐棚,守卫并不严密,因为他们想不到自己队伍里会有人这麽大胆,而里头的姑娘也没本事逃走。

汪其乐对着贝克点点头,贝克提着酒囊上前打招呼:「你们有没有见到我同伴,他来你们这挑姑娘……」

汪其乐绕到帐棚后,从另一边看情况,贝克实在不太会吸引人注意,他笨拙的言语无法引人兴趣,直到他递出酒囊,汪其乐才找着机会,一个闪身进入帐棚。

蓝衣姑娘坐在皮毯上,见着一条不认识的高大身影进门,正要惊呼,汪其乐一只大手捂住她嘴巴,另一只手指示意噤声,低声道:「我是来救你的,你叫茜儿对吧。」

茜儿惊恐的瞪大眼睛,但很快的点头,她处境已经不能更糟糕,任何人对她而言都是浮木。

汪其乐盯着她看,将她一把揽入怀中,手已经不安份伸入她衣裳里抚摸她的背,他感觉到茜儿在怀中紧绷的身躯。

这才叫鸡蛋似的皮肤,他喘着粗气,虽然迫不及待,但还是得忍住冲动,挥手将帐棚里的灯火熄灭。

「你要我救你就不要出声。不愿意,就赶我走。」他低声说着。

茜儿许久没有回话,汪其乐以为她没有听见,于是又问了一遍。

「好……」茜儿颤抖着声音回答。

「不过我的背受伤了,你得服侍我。」

「我……我不知道怎麽做……」

「我很有经验。」汪其乐有些心虚,「你照着我说的做就好。」

汪其乐是被格林的咆哮惊醒,赶忙把吓坏的美人搂在怀里,茜儿则是紧紧拉着棉被裹住**的身子。

站在格林旁边的还有贝克跟十馀名兄弟,贝克高兴的大喊:「兄弟,你怎麽睡这了?」

汪其乐不解的伸懒腰,拉动背后伤口,剧痛下唉了一声,忍痛道:「我挑到我要的女人,又觉得这里舒服,就睡下了。」

「你知不知道他是什麽人!」格林大声咆哮,「他是圣女。」

「我不知道。」汪其乐假装讶异,「没人跟我说这件事,我昨天见到茜儿,迷迷糊糊跟着她进帐棚,没人拦我!我问她叫什麽名字,说她是我要的女人,然后就睡了。」

格林勃然大怒:「胡说八道!」

汪其乐道:「你说过我可以挑任何一个姑娘。」

「不包括圣女!」

汪其乐埋怨道:「你又没说这里有圣女。」

格林怒目望向茜儿:「你欺骗了我们的客人。」

茜儿被吓得瑟瑟发抖,汪其乐搂着她安慰道:「茜儿,你昨天怎麽说的?」

茜儿道:「他问我是谁,我说我是俘虏,他说他有资格带我走,是你答应的。」

格林怒道:「你没有跟他说你是圣女?」

「我想说,可是……」茜儿胀红着脸,「他不给我说的机会。」

贝克抚着额头问:「这怎麽办?」

格林冷笑一声:「你们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存心破坏我祭祀?」

贝克忙喊道:「慢!格林,我希望我们能冷静,慢慢讨论这件事。你能请你的战士们先离开吗?我也会让我的战士离开,我们慢慢说。」贝克挥挥手,让自己的人退开几丈,格林也让手下退开,两人进入帐棚。

格林双手环抱在胸,沉声道:「你想说什麽?」

「汪其乐做错事,但他并未违背您当初答允的条件,这女人是俘虏,也是我兄弟选中,咱们为了这事大战不值得,昨天才怎麽说,流民不伤害流民?再说,您虽然势力比我们大,但两边打起来,至少,你怎样也得折损个几十人,值得吗?」

「我就由你们这样戏侮?」

「我们会赔偿丶道歉,处女价值两匹战马,或者十二袋粮食……」

「她不是处女,我保证她不是。」汪其乐大喊,「至少现在不是。」

「闭嘴!」贝克对着好友咆哮。

「处女还能找到,但圣女很难,她答应了三择一合,违反约定,同样也要烧死。」

茜儿缩进汪其乐怀里,几乎要吓哭了,汪其乐一边安慰,一边大声道:「她已经是我的人,我才能决定她的生死。」

「我们愿意将弯刀与三袋粮食归还,再送你三匹战马,这样足够吗?」

「三匹战马?」格林犹豫,失去圣女已经是定局,一匹战马就价值六袋粮食,加上昨天输的九袋粮食跟一把弯刀,几乎接近三十袋粮食,这样的赔偿很丰厚,但圣女很难找到……

「这麽说,这姑娘如果不愿意当圣女,也不能替我们传达冤屈给萨神,再说,如果您追究这事情,守卫要处罚,面子要讨回,两边要你死我活,您得到什麽?我们队伍并不富裕,对您的帮助有限。但如果你认为这是一件误会,慷慨将女人送给勇士,对您的名声更好。」

「损失圣女无可代替。」

「半年内,尔巴斯队伍会找一个圣女还给您。」

「你说的是真的?」

「如果违背约定,您可以攻打尔巴斯队伍,并且向其他流民讲述我们的无礼蛮横。如果您答应,我就回报尔巴斯,让他处理这件事。」

格林已经动摇,沉思许久后,终于点头。

「你们谈完了能出去了吗?」汪其乐道,「别打扰我跟茜儿。」

「滚出我的帐棚!」格林怒吼。

「我的腰好酸,我的背好痛。」汪其乐抱怨,他紧紧搂着茜儿的腰不愿意放手。

「你不用装模作样,你只有背疼。」

「你来得很恰当。」汪其乐拍拍贝克肩膀,「拿我的命给你赌,我很放心。」

原来今天一早,贝克就率领十二名弟兄,声称昨晚汪其乐在格林营寨失踪,以找人为由进入营寨,让格林领着他找人,保护汪其乐不会被盛怒的格林盛怒杀了。

「你们……真的要再找一个圣女?还有其他姑娘呢?」茜儿并没有欣喜,她只是逃过受死罪,但并没有逃过活罪。漫漫草原,她的父母永远找不到她在哪里。

「你用不着担心这个。」贝克回答,反问,「三择一合你选了什麽?」

「三择一合,茜儿提出的条件是放走所有人,格林拒绝,之后她要求放走所有女人,格林还是拒绝,最后她只救了自己一家人。」汪其乐回答。

「看来你昨晚很有聊天的时间。」

他们回到营寨,听到消息的尔巴斯立刻将两人招入大帐。

「你们破坏了人家的祭祀!」尔巴斯怒吼,「你让尔巴斯队伍与格林队伍结下大仇。」

「尔巴斯息怒!」贝克上前安抚未来的岳父。

汪其乐不以为然:「我这样的战士,本来就该有女人。」

「把汪其乐绑起来!我亲自去向格林赔罪。」

「格林已经接受道歉。」贝克劝他们的首领,「我们答应赔偿,除了昨天输的九袋粮食丶一把弯刀,还有三匹战马。」

「哪来的三匹战马?!」尔巴斯一愣,「你们知道战马有多难驯养。我们队伍每个骑手只有一匹马。」

「您与您三个孩子,一共有四匹战马,还多了一匹。」

尔巴斯一愣,胸口一痛,血滴滴落在脚边,锐利的弯刀从他后胸插入,穿到前胸,他抬头看向贝克。

「您可以老,但其他人不能跟着您老。」贝克叹息,「尔巴斯队伍结束了。」

贝克迅速招来包含约夏在内,尔巴斯的三个儿子,在大帐里,汪其乐一一将他们脖子抹断,鲜血浸透帐棚,大地也被染红,之后,他们再度召集所有战士。

「尔巴斯死了,今后这里就是我与汪其乐的队伍。」贝克下令,「我们会壮大队伍,现在,所有人留在自己的帐棚,等格林的队伍离开后再说。」

「不是说流民不伤害流民。」贝克一叹,「最后我们还是杀了尔巴斯。」

「尔巴斯先伤害流民。」汪其乐不以为然,「流民的队伍本来就应该是勇士领导,我们没有土地,才需要互相保护。尔巴斯曾经强大,但他老了,每个流民都会老,都有无法围猎的一天,他们陆续死去,所以才需要新人,尔巴斯不想有人动摇他的领导地位,他想拉拢你对付我,等我死了,他就会对付你,他的儿子没办法领导队伍,最后所有人都会死去。」

「你为什麽讲这麽长一串?」

「因为我想去陪茜儿,我很急。」汪其乐苦着一张脸

汪其乐是真的很急,他认为没必要为尔巴斯的死难过,尔巴斯不死,其他流民,包括自己跟贝克都会死,他打从心底认为流民不该伤害流民,但伤害流民的流民例外。

贝克苦笑,挥挥手:「你去吧。」

格林的队伍离开后第二天一早,汪其乐依依不舍的将茜儿抱起,让她骑上多出的那匹战马。

「你会骑马吗?」汪其乐问,「照我教的那样,虽然这马很驯熟,你还是要小心,不要太快,不要急,除非遇到危险。」

「我会……」茜儿胀红着脸,不敢置信,「你……你真的要放我走?」

汪其乐点头:「格林的队伍往西走,这里往东一百里有圣山卫队,你慢慢走需要一天,我帮你准备了肉乾跟水。见到圣山卫队后,就告诉他们方向,他们会将你送回部落,迅速追上格林队伍,你能见到你的父母,你的姊妹们也会得救。」

「至于发生在这里的事,你可以随便编,反正没人会知道。」贝克说道。

「我不相信你只有十四岁,你做了这麽多事……」茜儿嗫嚅:「你比我弟弟还小。」

「我是战士。」他亲吻茜儿的额头,一拍马臀,「去。」

茜儿的马匹向着太阳的方向远走。

「我们接着往西南方去,堵在南边小路的尽头。」汪其乐翻身上马,对着贝克说话,「再过几天,圣山卫队会击溃格林的队伍,他们会往南逃,让他们加入,我们队伍会变大。」

格林的队伍散了,欠他的圣女也不用还了,没有后顾之忧。

这算伤害流民吗?不太算,伤害流民的是圣山卫队,虽然是自己指引,汪其乐并不关心那些被俘的女人,他只是想壮大自己队伍,还有除去格林这个后患。

格林也是伤害流民的人,攻打部落会引来报复,他们逃走了,附近其他无辜不知情的流民会被戍卫军或圣山卫队扫荡。

几天后,他们在南边拯救了格林队伍中的流民,队伍人数比之前多了三十几人。

「我们又赌赢了。」贝克得意说着。

他已经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跟贝克一起仰望星空,他们的队伍已经有三百来人,几乎是附近最大的流民群。他们谨慎小心,虽然遇到过几次围捕,但不曾伤筋动骨,也没引起五大巴都的注意。

他之后睡过很多女人,但还是一直记得茜儿,尤其是知道他们永远不会再见,就更觉得难忘。

「我们的人很多了。」贝克说着,「等人多到一个数量,小股流民会主动投靠,像是滚动的雪球,越来越大,越来越快。」

「所以有什麽问题?」

「单靠围猎,不可能养的起这麽多流民跟家眷,也没有那个小村庄支撑的起这数额的刀秤交易,我们的驻扎地也会越难找。」

「贝克,你有什麽愿望?或者说,你希望我们最后会怎样?」

「我不知道,汪其乐,我真不知道这个答案,我们强大,是为了躲避圣山卫队,可我们太强大,又照顾不了自己。我想停止,但停不下来,如果我们必须走上掠夺之路,那我们跟那个谁?」

「格林,跟格林一样,难得会有你记不得而我记得的事。」

「因为你的脑袋空,所以能放入的东西比较多。」

「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有脑袋。」

「我不想变成格林那样的队伍,这会引来围剿……但我想……」

「想什麽?」

「如果我们人数够多,多到足够数量,我们可以投靠五大巴都,成为奴兵营以外的队伍,或者可以找温和的苏玛巴都加入。」

「那群画画织头发的娘们?他们甚至不承认腾格斯经。」汪其乐抱怨,「我们加入他们做什麽?对抗阿突列跟那个疯女人?」

「阿突列是流民的敌人,他们的贵族跟祭司最爱围猎游民,跟他们对抗也是保卫流民。」

「我们为什麽要去当奴隶?」

「不用当奴隶,你听我说,汪其乐,只要我们人数够多,实力够强,我们可以跟苏玛巴都谈判,我们不需要奴隶主替我们赎身,不需要进入奴兵营,我们就是一支军队,直接属于巴都管辖,让他们供养我们,只有巴都才养的起军队,没有其他的办法,当我们有上千人的队伍时,没有土地是养不起这麽多人的,除非你放弃增加人数。」

「你知道我从不向任何人屈服。」

「你必须弯下膝盖才能跳起。」

「我够高,伸手就能摸着天。」

「不,你摸不到,兄弟。」贝克叹气,「你知道我们没有终点。」

「有的。」汪其乐笃定的回答,他看着星空,「天空这麽大,草原这麽辽阔,大地望不到尽头,可流民就像站在针尖上。」

「流民连针尖大的土地都没有。」

「我要垦荒,有土地,就能够耕种,我们就能养活几千人,甚至上万人,」

「你疯了吗?」贝克诧异喊着,「流民停止流浪的下场你一定知道。」

流民注定不能像普通百姓一样,靠着捕猎或种田维生,曾经有流民试图屯垦,他们非常安份的在山上恳出良田,用麻草织布,用捕猎维生,并且不为自己的孩子刺上雪花刺青。他们想隐忍一代人,让孩子们自由,让居所成为部落,然后向巴都招募小祭。

可当他们被发现时,百姓们并未与他们和善相处,而是通知戍卫军,攻破他们的村落,夺走他们的粮食,强暴他们的女人,将他们的孩子扔下悬崖。

当你有了大笔财富,却不受律法保护时,即便是兔子也会蜂拥而上,化为狼群啃食你。

「因为他们没办法保护自己,我们必须要保护自己。流民与其保护巴都,还不如保护自己,因为从属是狗,屈膝是臣,即便是最娘们的苏玛巴都都会奴役我们,在平常时苛待我们,在大战时让我们当先送死。那是一条死路。流民要当自己的主人。」

「只要我们人数够,我们就能建造城墙,搭建房屋,只要有几千人,就没有那个巴都敢轻易攻打我们,我们要有自己的土地,盖起自己的城市,建造流民的巴都。」汪其乐握着拳头,咬牙道,「一个收留草原上所有流民的巴都。」

「你想一统草原上的流民,明着跟五大巴都对抗?没有任何一个巴都会允许你做这种事。我们只有三百人。」贝克的语气像觉得汪其乐疯了,他时常这样觉得,但只有这次他当真认为汪其乐疯了,将大批流民聚集在一起对抗巴都,建立巴都?

「萨尔哈金只用了十四把弯刀跟二十八副皮甲。」

「他是萨神之子。」

「所以我他娘的从三百多人开始。我有一百四十把弯刀,跟两百八十副皮甲,如果不够,我就用一千四百把弯刀跟两千八百副皮甲!我要让所有流民都有一个栖身之所,我要让那些狗养的戍卫军跟圣山卫队不敢靠近。」汪其乐怒吼着。

贝克没有回话,两人沉默了很久的时间,许久之后,贝克才开口。

「我觉得你在送死,我不能让你带着流民们去死。」

「我觉得你才是。」汪其乐叹气,他们的歧异从未如此之大。

「一个队伍不能有两个不同方向的头」

「最强悍的勇士才能率领队伍。」

「你只是不肯认输。我把你打死你也不会认输。」

「遇到打不赢的敌人,你就只能认输,不然就要被杀死。」

「汪其乐……」贝克停顿片刻,最后还是开口,「要打架吗?」

卡斯的头发已经白了,他很焦急,却无计可施,自从十几年前尔巴斯的队伍突然消失后,这里换了批新流民,虽然没有尔巴斯那麽温和,至少没闹事,村民门素来乐于与流民刀秤交易,如此也相安无事十几年。

然而就在前天,村里人发现流民进入稞田里,偷割庄稼是禁忌,村里人大声喝止,或许是脾气暴,或者口气太差,他们发生争执,村民扔出去的石头砸中流民后脑,将人打死,然后才发现那流民只是在稞田里出恭。

流民们觉得受到侮辱,要向村庄讨回公道,通知远方的戍卫军根本来不及拯救村庄,他们只能依靠薄弱的村庄守卫队。他试图向流民劝和,被赶出来,流民们根本不想听解释。

卡斯焦急的赶回村庄,想通知大家快逃,让出村子与库存,不要与流民战斗。

他听到背后的马啼声追上来,一回头,是整批上百人的队伍,他年迈的步伐已经不能更快。

「卡斯!」一柄长刀敲了他肩头一下,他回头,一脸横肉,两颊下垂,汉人的黑发与眼睛,眼下有雪花刺青,身材高大到坐在马上也能看出差别,那是张陌生又熟悉的脸。

「没事了,流民不会侵犯你的村庄。」那大汉哈哈大笑,「我早说过,你帮我实现愿望,我也会帮你实现愿望。」

</body></html>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