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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书趣 > 历史军事 > 大唐:让你教太子,没让你套麻袋 > 第17章 程咬金闻着味儿就来了:给俺老程

程咬金这一嗓子,把树上的乌鸦都震飞了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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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乾手一抖,差点把肉串喂进鼻子里。李泰更是吓得一缩脖子,那身肥肉跟着颤了三颤,本能地往李恪身后躲。

在大唐,能止小儿夜啼的,除了那个不知道存不存在的鬼,就属眼前这位混世魔王了。

程咬金大步流星地走过来,那一身腱子肉把朝服撑得鼓鼓囊囊,像是一头直立行走的黑熊。他根本不管什麽太子不太子,亲王不亲王,那双铜铃大眼,直勾勾地盯着李泰——手里的肉串。

「哎呀!这不是魏王殿下吗?」

程咬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看着格外渗人,「殿下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这麽油腻的东西不好,容易积食。来来来,俺老程是个粗人,皮糙肉厚,不怕积食,替殿下分担分担!」

话音未落,他那只蒲扇般的大手已经探了过来。

快如闪电。

李泰只觉得眼前一花,手里那一串刚烤好丶还在滋滋冒油丶撒满了孜然辣椒的极品羊肉串,就易主了。

「哎!我的肉!」

李泰悲愤地叫了一声,下意识想抢回来。

可看着程咬金那张凶神恶煞的脸,还有那一胳膊能跑马的肌肉,他伸出去的小胖手又默默缩了回来,委屈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

这就是明抢啊!

还有没有王法了?还有没有天理了?

程咬金才不管李泰委不委屈,他拿着肉串,先是凑到鼻子底下狠狠吸了一口。

「嘶——!真香!」

那股子辛辣霸道的味道,直冲脑门,让他浑身的毛孔都舒坦得想唱歌。

他再也忍不住,张开血盆大口,都不带细嚼慢咽的,直接撸了一串。

「咔嚓!」

竹签子都差点被他咬断。

滚烫的油脂在嘴里爆开,辣椒的痛感刺激着味蕾,孜然的异香横冲直撞。程咬金的眼睛猛地瞪圆了,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狂喜,最后定格在一种极其享受的狰狞上。

「唔!好!好东西!」

程咬金含糊不清地吼道,三两口就把肉咽了下去,连嘴角的油渍都舍不得擦,舌头一卷,舔了个乾乾净净。

「痛快!真他娘的痛快!」

他一拍大腿,震得地面都抖了一下,「俺老程活了半辈子,吃了无数山珍海味,原本以为那也就是个吃饱。没想到啊,今天在这冷宫墙角,竟然吃到了这等绝味!这叫什麽?这就叫缘分啊!」

说着,那双绿油油的眼睛又瞄向了烤架上剩下的几串肉。

李承乾和李泰瞬间警惕起来,像是护食的小狗一样,死死挡在烤架前。

李恪却笑了。

他看着程咬金那副馋猫样,非但没生气,反而像是看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

这才是大唐的顶级武将啊!

豪爽,直接,不拘小节,最重要的是——是个滚刀肉。

跟这种人打交道,不需要那些弯弯绕绕,只要脾气对路,那就能成生死之交。而且,有了程咬金这尊大佛罩着,以后在长安城横着走,谁敢说个不字?

「宿国公若是喜欢,尽管吃便是。」

李恪笑着走上前,主动拿起几串刚烤好的腰子,递到了程咬金面前,「这可是好东西,大补!程伯伯为了大唐南征北战,劳苦功高,这腰子非您莫属。」

程咬金一听「大补」,眼睛更亮了。

「哈哈哈!还是吴王殿下懂俺!」

他也不客气,接过腰子就是一口,「嗯!够味!这味道,绝了!比那御赐的蒸鹿尾巴强了一万倍!」

程咬金一边吃,一边用那油乎乎的大手拍着李恪的肩膀,力道之大,拍得李恪龇牙咧嘴:

「殿下,你这手艺,神了!若是去西市开个铺子,那帮胡商都得把底裤赔给你!」

「程伯伯过奖了。」

李恪揉了揉发麻的肩膀,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光有肉怎麽行?俗话说得好,饺子就酒,越喝越有;烧烤配酒,天长地久。程伯伯,不想来两口?」

「酒?」

程咬金动作一顿,随即一脸嫌弃地摆了摆手,「宫里的酒就算了吧。那玩意儿淡得跟鸟水似的,喝一缸都不带晕的,没劲!俺老程家里藏的那几坛三勒浆还凑合,可惜没带进宫来。」

大唐此时的酒,大多是发酵酒,度数低,浑浊,喝起来确实有一股酸涩味。对于程咬金这种无酒不欢的猛人来说,确实跟喝水差不多。

「程伯伯,话别说得太满。」

李恪神秘一笑,反手又摸出了那个陶罐。

「宫里的酒是鸟水,但我这酒,可是琼浆玉液。就怕程伯伯您……遭不住。」

「遭不住?」

程咬金像是听到了什麽天大的笑话,把胸脯拍得震天响,「殿下,你出去打听打听,俺老程号称千杯不醉!这长安城里,就没有能把俺喝趴下的酒!」

「是吗?」

李恪也不废话,直接拔开陶罐的塞子。

啵。

一股浓烈至极的酒香,如同出笼的猛兽,瞬间席卷了四周。

那不是发酵酒那种酸腐的酒气,而是纯净丶凛冽丶带着一股子烧刀子般锐利的高纯度酒精味。

程咬金的鼻子猛地抽动了两下。

下一秒,他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这……这是什麽味儿?」

他一把抢过陶罐,像是捧着绝世珍宝一样凑到鼻子底下,深吸了一口气。

那股酒气直冲脑门,熏得他居然有了那麽一丝丝眩晕感。

「好烈的酒!」

程咬金惊叹道,喉结疯狂滚动,「光闻着这味儿,俺肚子里的酒虫就要造反了!」

「这叫『二锅头』,也叫『闷倒驴』。」李恪笑眯眯地解释道,「程伯伯,慢点喝,这酒……」

话还没说完,程咬金已经仰起脖子,咕咚一大口灌了下去。

「别……」

李恪阻拦的手停在半空。

这可是五十六度的二锅头啊!不是你们那个十几度的米酒!这么喝会死人的!

下一刻。

程咬金整个人僵住了。

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不是喝了一口酒,而是吞下了一团火球,或者是吞了一把烧红的刀子。

那液体顺着喉咙流下去,所过之处,如烈火燎原。

「咳!咳咳咳!」

程咬金猛地剧烈咳嗽起来,脸瞬间涨成了紫红色,额头上的青筋暴起,眼泪都被呛出来了。

「哎呀!程伯伯!」

李泰和李承乾吓坏了,以为程咬金中毒了,连忙要上来拍背。

「别……别动!」

程咬金伸出一只手制止了他们。

他闭着眼,死死憋着那口气。

过了好一会儿,那种火辣辣的痛感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从未体验过的丶从丹田升起的暖意,迅速流遍四肢百骸。

整个人像是飘在了云端,轻飘飘的,又像是泡在热水澡里,每一个毛孔都在欢呼。

「呼——」

程咬金长长地吐出一口带着酒气的浊气,猛地睁开眼,那双铜铃大眼里,爆发出一阵精光。

「爽!!!」

这一声吼,比刚才抢肉时还要响亮。

「这特麽才叫酒!这才是爷们儿喝的酒!」

程咬金看着手里的陶罐,眼神狂热得像是看着初恋情人,「跟这一比,俺以前喝的那些,简直就是马尿!殿下,这酒……还有吗?」

「管够!」

李恪很大方地一挥手,「只要程伯伯喜欢,以后您府上的酒,我包了!」

「好小子!痛快!」

程咬金大喜过望,又灌了一口,这次学乖了,小口抿着,闭着眼细细回味。

几口烈酒下肚,再加上那霸道的羊肉串,程咬金那张黑脸已经变得红扑扑的,眼神也开始有点迷离了。

但他脑子还是清醒的,甚至比平时转得更快。

眼前这个吴王李恪,不仅能搞出这种绝世美味,手里还有这种惊天动地的烈酒,更关键的是,这小子身上的那股子劲儿,对他胃口!

不扭捏,不造作,有啥好东西真拿出来分享。

这哪是皇子啊,这就是天生的绿林好汉!

「殿下!」

程咬金借着酒劲,那只蒲扇大手再次重重地拍在了李恪的肩膀上,这一次,带上了几分真心实意的亲近。

他打了个酒嗝,大着舌头,拍着胸脯保证道:

「俺老程是个粗人,不会说漂亮话。但今天吃了你的肉,喝了你的酒,这份情,俺记下了!」

「以后在这长安城,谁要是敢欺负你,你就报俺老程的名字!」

「哪怕是长孙无忌那只老狐狸,俺也敢去薅他的胡子!俺老程,罩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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