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历史军事 > 大明神探1546 > 第一百二十一章 真相梳理(一更)

大明神探1546 第一百二十一章 真相梳理(一更)

簡繁轉換
作者:兴霸天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5-05-02 12:49:42 来源:源1

一秒记住【笔趣阁】xbiquge365,更新快,无弹窗!

第一百二十一章真相梳理(一更)(第1/2页)

“殿下!殿下!”

驸马都尉谢诏一路飞奔进来,眼见蒋太后坐在榻上,他甚至都顾不上行礼,满脸惶急地扑到面前,看着她怀里眉头紧皱,似乎已有苏醒之兆的永淳公主,确定了这位安然无恙,这才如释重负,对着蒋太后拜下:“娘娘,臣失态了!”

蒋太后对此不以为意,看着这个女婿发自内心的焦急,反倒微微点了点头:“孩子,你很好!”

谢诏抿了抿嘴,低声道:“臣犯下大错,杀害御医李绍庭……”

海玥的声音从旁边响起,顺带解释此人认罪的原因:“谢都尉没有杀害李御医,他对于公主殿下一片深情,此举是为了替公主顶罪。”

谢诏脸色剧变,正要辩解,就听海玥接着道:“可事实上,谢都尉以为公主离魂失了理智,犯下大过,却不知他所见到的公主,根本是贼人假冒的!你昨晚见到的公主,是不是披散着头发,全程未曾跟你说一句话?”

“你怎么知道?”

谢诏愣住:“假……假的公主?公主府里怎么可能有假公主?”

事实上,每个人都有疑问。

女儿重回怀中,蒋太后彻底冷静下来,但看了看不远处盖着的尸体,同样开口道:“老身至今都感疑惑,贼人如何能冒充得了小女,海十三郎,你不妨从头说一遍!”

“是!”

海玥其实早就想将真相梳理一遍,但首先也要确定公主无碍,接下来的话才好说:“这一切的起源,要从公主的梦游症说起,蔡司正,这张床榻是何时送入寝宫的?”

司正蔡庸涩声答道:“三个月前,殿下的梦游症越来越重,夜间有时突然起身,未免摔伤,府内两个月前,才添置了这张檀木榻……”

“此事得详查!”

海玥道:“因为这张檀木床榻,是一件特制的幻术道具,里面的隔板可以藏有一人,这才是此案的开端。”

众人打量着檀木榻,又惊又惧。

等他们收回视线,海玥继续道:“接下来,就是天桥表演幻术的班子云隐社,受邀进入公主府,得公主与驸马之托,清除恶仆了!”

寝宫内发生刺杀,那群恶仆早就逃得无隐无踪,但蒋太后听到这里,眉宇间罕见地凌厉起来,冷冷地朝外扫视。

不得不说,张太后这种安插人手在公主驸马身边,让他们过不好日子的行为确实挺恶心人,也很难处理。

处罚得轻了,失了威慑,别的下人有样学样,换一批人继续刁难;处罚得重了,前朝官员就会跳出,一个失慈失和的帽子就扣过来。

但现在毋须烦恼了,出了这等刺杀太后的恶事,接下来不知有多少狂风暴雨,别说那些恶仆,更多的人都得卷入一场大清洗之中。

所以蒋太后只是扫视一遍,很快收回目光,默默地听了下去。

海玥略过了不少细节,只挑了关键的部分讲述:“前天云隐社表演结束,夜间诓骗公主外出,期间凶手开始正式行动!蔡司正,当时公主的穿着是否有异常?”

“啊!”

蔡庸惊呼一声,瞪大眼睛:“有!有!那江湖女会轻身术,说是担心旁人见到殿下外出,便和殿下换了衣衫!就是从那时起,两人就换了?”

海玥摇头:“不!她们换不了!”

“凶手和公主的身形相仿,但相貌不同,一旦静静地躺着,岂会分辨不出?”

“只要是躺在榻上的,就都是公主本人!

“如果我推测得没错,那天晚上凶手先与公主换了外衫,等到从东院回归,又将天麻散给公主服下,公主回到寝宫时,突然昏睡过去,你们的注意力都被吸引,手忙脚乱地扶住公主,她则趁机藏在了这座檀木榻的隐秘隔间里。”

“而从那时开始,凶手只要躲在此处,默默地观察外在动向,等待时机就好!”

“这就是公主最初昏迷不醒的真相。”

众人神色各异,大多是惊骇俱多。

尤其是以司正蔡庸为首的一众贴身仆婢,万万没想到这几日寝宫里居然藏着另一个人!

顿了顿,海玥等待大家消化完上面所言,接着道:“而第二日,发现公主真的沉眠不醒,府内通报宫中,由太医院的御医前来诊断。”

“三名御医中,两人对待公主的症状讳莫如深,唯独御医李绍庭做出下毒的判断。”

“因为那天麻散恰恰是御医李绍庭研制的,此人籍由这门独家秘方,在京师颇具盛名,有神医之称,而当发现公主是因天麻散昏睡之际,李绍庭极为惊惧,为了洗刷自身的冤屈,就编造了一个安南火麻子花的说法,将嫌疑指向黎郡主。”

“与此同时,李绍庭也发现了公主症状的不妥。”

“凶手给公主下药,最终目的是为了引娘娘来此,一旦公主始终昏迷不醒,娘娘迟早会出宫来看这个女儿,但时日未定,所以在这之前,凶手要确保公主只是昏睡,生命无忧。”

“此人显然对天麻散的药性有一定的了解,不敢多用,恐怕是分批次给公主服下的,搜一搜她的身上,应该还有药丸。”

胆子大的内侍上前摸了摸尸体,果然从腰间搜出一个药盒,里面放着几粒小小的药丸。

“这块床板不仅能翻转,此处还有暗格,可以将手伸出,正好将药丸送入公主嘴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一百二十一章真相梳理(一更)(第2/2页)

海玥审视着这座巨大的檀木床榻,再度惊讶于古人的智慧,其结构的精巧之处,完全不逊于后世的魔术道具:“恐怕凶手每隔数个时辰,就喂公主一次药,确保她一直昏睡。”

“但这其中的药剂用量,李绍庭拿捏得更为准确,他给公主诊断后,敏锐地察觉到不对劲,怀疑凶手就在公主身边,才能不断服下新药。”

“李绍庭私心作祟,担心波及自身,哪怕看出了蹊跷,一时间也犹豫不决。”

“还未等到他下定决心向上禀告,凶手已经先下手为强,杀他灭口!”

“凶手早早换了公主的衣衫,就有了这方面的准备,万一遇到突发意外,她就可以扮作公主行事!”

“果不其然,趁着夜深人静之际,她披散起头发,突然翻身而出,把真的公主藏于床榻的隔间,然后自己冲出寝宫。”

“你们猝不及防之下,难以分辨,只当凶手是真正的公主,梦游病症愈发严重,到了‘形作两人,并行并卧,不辨真假’的程度!”

“等到凶手杀人回来,趁着寝宫一片大乱,再把真公主从隔间翻出,放回榻上,且将其头发也披散开来,甚至手背上还抓出了一道伤痕,予以嫁祸。”

“你们见状,以为公主是梦游回归,第二日再听到李绍庭身死,顿时惊得魂飞魄散,哪里敢有半点声张?”

“无形之中,你们这群对公主最为忠心的人,被凶手利用成了最佳的掩护!”

听到这里,一众仆婢已是统统跪下,连连啜泣。

海玥道:“不过这些都有破绽,比如黎郡主来日见到,公主的头发突然披散开来,重新梳发后也颇显凌乱,公主在檀香木的床榻里面闷了半晌,便是内部有气孔,呼吸无碍,身上的檀香气味也更加浓烈……”

“而这期间,还有插曲。”

“我对此倒是不能肯定,凶手是故意找驸马顶罪,还是机缘巧合碰上了驸马,反正结果是,驸马在手背上抓出了相似的伤口,成为了杀害了李绍庭的犯人!”

驸马谢诏听到这里,终于恍然大悟,惭愧不已:“我昨晚远远见到殿下……当时看不分明……真的以为是殿下向我求助……夫妻一体,我岂能不帮她?”

蒋太后轻叹,给予了他一个安慰的眼神,再看向司正蔡庸:“蔡司正,海十三郎所言可对?”

司正蔡庸最是绝望,他们苦心掩护的,居然是个假公主,却又突然觉得说不通:“不对!不对啊!如果是那个叫燕翎的幻术师,早早藏在隔板里,昨天抓捕云隐社时,幻术班子为什么还是四个人?”

公主府内的人是有数的,莫名多出或莫名失踪都会注意到,尤其是外来者,更是为众人所关注。

而云隐社最初入府的是四个人,后来被关入柴房的依旧是四个人。

这也是众人完全没有在意的原因。

谁会想到,突然多出一个凶手,就藏在公主的寝宫里面?

“这同样是此次设计最为关键的一环!”

海玥道:“云隐社原本就有五名幻术师,刚才刺杀太后娘娘的,就是第五人,她平日里是躲藏在身材臃肿的红娘子衣袍内,五个人硬生生扮作四个人出演,才能在关键时刻,不露痕迹地潜伏下来……”

“他们来了!”

外面脚步声传出,陆炳率先持刀而入,身上沾着血迹,身后跟着洪七等人,左右押着三个人走了进来。

海玥目光一扫,与黎玉英描述的云隐社成员一一对应,发现正是红娘子、焦白和陆藏舟,那最小的燕翎却不见踪影。

陆炳的脸色也不好看,直接拜倒在地,满是惭愧:“臣擒贼不利,走失一人,还在搜捕,望娘娘降罪!”

蒋太后平和地道:“陆文孚,你护驾擒贼有功,将贼首带过来,老身要亲自看一看她们。”

陆炳稍作迟疑,红娘子的手脚已经被打断,但依旧存在着凶险,不过太后之命不能违背,闻言用身体半护住蒋太后,这才让实则已经奄奄一息的红娘子上前。

蒋太后做了个手势,身边的嬷嬷上前,掀开红娘子的下衫。

众人即便有所准备,也是一惊。

出现在面前的,是一对严重畸形的弯曲双腿,那空出的位置,确实能藏着一个苦经训练的人。

“难以想象,练习这种幻术需要经历怎样的痛苦与折磨,还有十数年持之以恒的苦功……”

海玥发出感叹:“但最终,你们却拿来杀人行凶!”

蒋太后则沉声道:“老身久居宫内,与诸位无冤无仇,不知为何要这般处心积虑,谋害我母女?”

红娘子脸上血迹斑斑,有气无力地啐了一声:“你这妖妇,纵容亲弟,暴虐残民,无恶不作,人人得而诛之,我等为何不能杀之?”

寝宫内猛地一静。

别说驸马谢诏、司正蔡庸,甚至就连陆炳和黎玉英听了,都齐齐愣住。

海玥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蒋太后的眼睛则先是微微瞪大,然后流露出若有所思之色,最后嘴角微微往下一撇:“哦?你是说,你将老身当作张娘娘,错杀了人?”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