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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入唐宋诗词的河流 第三十六章 韦应物:安史之乱把他打落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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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风与你同坐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5-10-17 16:50:26 来源:源1

第三十六章韦应物:安史之乱把他打落尘埃(第1/2页)

公元755年冬,安禄山的叛军15万像饿狼一样扑向长安,城门外的喊杀声震得宫墙都在晃动。韦应物穿着那身熟悉的绯红侍卫服,手里拿着银刀,却没了往日的嚣张——他跟随玄宗皇帝的仪仗往蜀地逃,马跑得太快,风吹得他脸疼,怀里揣的赌具、胭脂盒掉了一路,他都顾不上捡。

这一年,他24岁,当了9年“三卫郎”,习惯了鲜衣怒马、横行街头,习惯了“皇帝撑腰我怕谁”。可现在,皇帝自身难保,三卫府说散就散,他像被抽了骨头的狗,从云端重重摔进了泥里。

然而,这场安史之乱,成了韦应物人生的“过山车”——前一秒还在云端耍无赖,后一秒就摔进尘埃里被人欺;可也正是这场乱世,把那个“目不识丁”的无赖少年,逼成了写出“春潮带雨晚来急”的诗坛大家。

叛军进城那天,长安彻底乱了。韦应物跟着逃亡的人群跑,跑着跑着就跟玄宗的仪仗散了——到处都是逃难的人,哭喊声、马蹄声、叛军的嘶吼声混在一起,他找不到方向,只能跟着人流瞎跑。

跑了三天三夜,他跑到一个小镇,身上的绯红侍卫服被划得破破烂烂,鞋子也跑丢了一只,脚底板全是血泡。他找了个破庙躲进去,才敢喘口气——这时候他才反应过来:玄宗跑了,三卫府没了,韦家也联系不上了,他成了“孤家寡人”。

以前的韦应物,走到哪儿都是“韦三卫”,商贩巴结,官府让着,狐朋狗友围着;可现在,他穿着破衣服,满脸灰尘,活像个乞丐,谁还认识他?

有一回,他饿了两天,看见街边有个包子铺,想上前讨个包子,掌柜的上下打量他一眼,没好气地说:“去去去,别在这儿碍事,我这儿的包子可不是给乞丐吃的!”他想发火,手摸向腰里的银刀——刀早就跑丢了,他啥也没有,灰溜溜地走了。

还有一次,他在河边洗衣服,几个小混混路过,看见他穿着破破烂烂的“官服”(虽然破了,但还能看出是侍卫服的料子),就围上来欺负他:“哟,这不是皇家侍卫吗?怎么沦落到洗衣裳了?”说着就把他的衣服扔到河里,还推了他一把,他摔在泥里,想还手,他从小养尊处优,哪打得过这些街头混混?眼睁睁看着他们嘲笑完走了,爬起来,在河边哭——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因为“没靠山”被人欺负。

他后来在诗里写“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武皇升仙”就是说玄宗逃到蜀地,像“成仙”一样不管他们了;“憔悴被人欺”就是他当时的真实写照——以前仗着皇帝的恩宠横行,现在没了靠山,被人欺负得抬不起头。

更惨的是“没饭吃”。他从小锦衣玉食,除了赌钱、喝酒、撩姑娘,啥谋生技能都没有。想给人当保镖,人家嫌他细皮嫩肉没力气;想给人记账,他“一字都不识”;想种地,他连锄头都不会拿。只能靠乞讨、捡别人剩下的饭过日子,有时候甚至要跟野狗抢吃的。

有一回,他在一个大户人家门口捡剩饭,被管家看见了,管家拿着棍子追他,骂道:“你这懒骨头,好手好脚的不干活,就知道乞讨!”他跑着跑着,摔倒在地上,手里的剩饭撒了一地,看着地上的米粒,他就哭了——以前他扔馒头、踹胡饼,从不心疼,现在却连一口剩饭都抢不到,这日子,怎么就过成这样了?

他开始想念以前的日子——想念绯红的侍卫服,想念雪白的骏马,想念家里窝藏的亡命徒,甚至想念赌钱输钱的日子。想念没用,那些日子,像被叛军烧了的长安宫殿一样,再也回不来了。

韦应物真正“醒过来”,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在一座破庙里。

那天他冻得瑟瑟发抖,缩在破庙的角落里,看着外面的雪越下越大,心里想:“我就这么冻死、饿死吗?我可是京兆韦氏的子弟,以前是皇帝的侍卫,不能就这么窝囊死!”

这时候,破庙里进来一个老秀才,也是逃难的,怀里抱着几本书,冻得嘴唇发紫。老秀才看见韦应物,就挪过去,跟他一起烤火(庙里有堆快灭的柴火)。两人聊起来,韦应物说以前是三卫郎,现在没了靠山,活不下去了。

老秀才听了,叹了口气:“少年人,靠山都是虚的,只有本事才是实的。你看我,虽然穷,但是会读书写诗,走到哪儿都能混口饭吃——给人写碑文、题咏,总能换点米粮。你要是也能读书,也不至于落到这个地步。”

韦应物愣了——读书?他以前最讨厌的就是读书,先生教他认“人”字他都嫌烦。可现在,老秀才的话像一根针,扎醒了他:“是啊,我啥也不会,不读书,还能干嘛?难道真要冻死饿死?”

老秀才从怀里掏出一本书,递给韦应物:“这是《论语》,你先看看,要是能读进去,以后就有活路。”

韦应物接过书,书页都发黄了,还有股霉味。他看着上面的字,好多都不认识,一个字一个字地猜,老秀才在旁边帮他念,帮他解释。那天晚上,他没睡着,捧着书,在微弱的柴火光下,一句一句地读——“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以前觉得枯燥的话,现在读起来,竟觉得有点道理。

第二天早上,老秀才要走了,对韦应物说:“少年人,要是想读书,就去找书读,别怕晚,只要肯学,总能学会。”

老秀才走后,韦应物看着手里的《论语》,心里下了个决心:“我要读书,我要学写诗,我不能再当那个只会耍无赖的韦三卫了!”

读书哪有那么容易?他“一字都不识”,连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一开始,他找别人帮忙认字,遇到识字的人,就凑过去请教,不管人家烦不烦;后来,他找到一本旧字典(《说文解字》的残本),就抱着字典,一个字一个字地查,查一个记一个,记不住就写在手上、胳膊上,连吃饭、走路都在念叨。

没有纸和笔,他就捡树枝在地上写;没有灯油,他就借着月光读;饿了,就啃口干硬的窝头,边啃边读。有一回,他在河边练字,写着写着,认出了“韦应物”三个字,他高兴得跳起来,对着河大喊:“我认识我的名字了!我会写字了!”

路过的人以为他是疯子,都躲着他,可他不在乎——他终于找到“活下去”的希望了,这种高兴,比以前赌赢了钱、撩到了姑娘还强烈。

他后来在诗里自嘲“读书事已晚”——是啊,别人十几岁就饱读诗书,他24岁才开始认字,确实晚了。他没放弃,别人读一遍,他读十遍;别人写一篇,他写十篇,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儿,硬是把“目不识丁”的底子,一点点补了起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三十六章韦应物:安史之乱把他打落尘埃(第2/2页)

韦应物一开始读书,为了“混口饭吃”,读着读着,他发现“诗”这东西,不仅能换饭吃,还能“装下”他的苦、他的痛、他的思念。

他先是“抄诗”。找到别人的诗稿,就一笔一划地抄下来,抄李白的“天生我材必有用”,抄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抄王维的“空山新雨后”。抄着抄着,他就有了想法:“我也能写,我要把我的日子,我的感受,都写进诗里。”

他写的第一首诗,是《逃难》,写的就是他逃亡的日子:“避乱逢乱世,他乡客思深。衣冠迷故国,黎庶尽知音。”虽然写得简单,有点粗糙,这是他第一次,用文字把“苦”说出来,写完后,他哭了——积压在心里的委屈、痛苦,好像都随着笔墨流走了。

后来,他开始给人“写碑文”“题咏”换饭吃。有户人家办丧事,让他写篇碑文,他就根据人家的描述,写逝者的生平,写得情真意切,家属看了哭了,给了他两斗米;有个酒楼开业,让他写首题咏诗,他就写“酒楼高百尺,俯瞰大江流。宾客盈门至,笙歌满座秋”,老板看了高兴,给了他一壶酒、两碟小菜。

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找他写诗、写碑文,他再也不用乞讨、捡剩饭了,甚至能攒下一点钱,租了个小屋子,有了“书房”(其实就是一张破桌子,一堆旧书)。

他写的诗,越来越有“味道”。他写乱世里的百姓:“田家已耕作,井屋起晨烟。桑女务蚕作,农夫亦良勤”——他开始关注普通人的生活,不再是以前那个“横行乡里”的无赖;他写自己的思念:“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他想念长安,想念韦家,想念以前的日子,这种想念,不再是“想当侍卫耍无赖”,而是“想回到安稳的时光”;他写觉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他后悔少年时没好好读书,现在只能加倍努力。

有一回,他遇到以前的一个狐朋狗友,那个朋友也落魄了,看见韦应物在读书写诗,就嘲笑他:“韦三卫,你咋变成书呆子了?以前的威风呢?”

韦应物放下书,平静地说:“以前的威风是假的,靠皇帝、靠家里;现在的读书写诗是真的,靠我自己。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

那个朋友愣了,说不出话来——他还是那个韦应物,又不是那个韦应物了。以前的韦应物,眼睛里只有嚣张、只有玩乐;现在的韦应物,眼睛里有了平静、有了坚定、有了对生活的热爱。

安史之乱结束后(763年),韦应物已经32岁了。这八年里,他从一个“没靠山、没本事”的落魄侍卫,变成了一个“会读书、会写诗”的文人,还因为诗写得好,被人推荐当了个小官——洛阳丞(洛阳的一个小吏,负责地方治安)。

虽然官小,韦应物做得很认真。以前他是“横行乡里”的无赖,现在他是“维护治安”的官,他知道百姓的苦,所以从不欺压百姓,反而经常帮百姓解决困难——有农户的庄稼被淹了,他就帮着申请减免赋税;有小吏欺负百姓,他就严肃处理,哪怕对方是豪门子弟。

有人说他“傻”:“你以前也是豪门子弟,现在干嘛帮这些穷百姓?”

韦应物说:“我以前就是欺负百姓的无赖,现在我要弥补以前的过错。而且,百姓过得好,国家才能好。”

后来,他因为政绩好,又会写诗,一步步升官,从洛阳丞做到了滁州刺史、江州刺史,最后做到了苏州刺史——这就是后人称他“韦苏州”的原因。

当了苏州刺史后,他还是保持着“读书写诗”的习惯。每天处理完政务,就回到书房,读读书,写写诗,他的诗越来越“清雅”,越来越“有禅意”——写江南的春雨:“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写苏州的风景:“漠漠帆来重,冥冥鸟去迟”;写自己的生活:“今朝郡斋冷,忽念山中客”。

这些诗,没有少年时的嚣张,没有乱世时的痛苦,只有平静、淡然、对生活的热爱。有人说他的诗“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和王维的诗并称“王韦”,成为中唐山水田园诗的代表。

他后来在《逢杨开府》里,把人生总结得明明白白:“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读书事已晚,把笔学题诗。两府始收迹,南宫谬见推。非才果不容,出守抚茕嫠。”——从“憔悴被人欺”到“出守抚茕嫠”(当地方官安抚孤儿寡妇),他的人生,因为安史之乱,彻底“翻盘”了。

如果没有安史之乱,他可能还是那个“鲜衣怒马、横行乡里”的韦三卫,一辈子靠皇帝的恩宠、家里的势力混日子,最后可能因为赌钱输光家产,或者得罪人被打死,成为历史上一个无名的“豪门无赖”。

安史之乱,把他的“靠山”全毁了,把他从云端摔进泥里,逼着他“醒过来”,逼着他读书、写诗,逼着他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这场乱世,是他的“灾难”,也是他的“机遇”;是他的“转折点”,也是他的“重生”。

韦应物晚年在苏州,经常坐在书房里,看着窗外的春雨,想起安史之乱时的日子——想起破庙里的柴火,想起老秀才给的《论语》,想起在河边练字的自己。他常常对身边的人说:“我这辈子,最该感谢的,就是安史之乱。要是没有那场乱世,我永远不知道自己能活成什么样。”

安史之乱毁了他的“少年荒唐”,却也成就了他的“晚年清雅”;毁了他的“靠山”,却也逼出了他的“本事”;让他尝尽了“被人欺”的苦,却也让他懂得了“尊重人”的甜。

这就像人生——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天塌下来”的事,会失去我们以为“永远不会失去”的东西,会被人欺负、被人嘲笑、被人看不起,会觉得“活不下去了”。可正是这些“打不倒我们的事”,会逼着我们“醒过来”,逼着我们成长,逼着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

韦应物少年时“无赖”,不是因为他坏,是因为他“没经历过苦”,不知道“靠山”会倒,不知道“本事”才重要;安史之乱让他经历了“苦”,让他明白“靠谁不如靠自己”,让他从“混不吝”的少年,变成了“有担当”的文人、官员。

他的诗,之所以能流传千年,不是因为辞藻华丽,是因为里面藏着“真实的人生”——有少年的荒唐,有乱世的痛苦,有觉醒的努力,有晚年的平静。我们读他的诗,读的不是“诗”,是“人生”,是“所有打不倒你的,终将成就你”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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